教育部部署开展2025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百日冲刺”行动
日前,教育部印发通知,部署各地各高校抢抓离校前促就业关键冲刺期,以“凝心聚力拓岗位 百日冲刺促就业”为主题,深入开展2025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百日冲刺”行动,加力挖潜拓展就业岗位,加强毕业生就业观念引导,精准做好就业指导服务。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教就业厅函〔2025〕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以高质量发展的确定性应对各种不确定性——中国经济圆桌会聚焦“四稳”
“着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以高质量发展的确定性应对外部环境急剧变化的不确定性”“要不断完善稳就业稳经济的政策工具箱”。4月25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
热评丨织密“服务网” 让“好人才”遇见“好职位”
毕业季即将到来,人们期待“好职位”和“好人才”的双向奔赴,这离不开就业公共服务的升级。 从“加快构建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被明确写进《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即可看出:构建高质量的就业服务体系是毕业生就业中不可忽视的重要一环,是畅通教育、科技、人才良性循环的重要着力点。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2025年特岗教师招聘考试的公告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5〕1号)和《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2012年修订)的通知》(云教人〔2012〕28号)精神,现将云南省2025年特岗教师招聘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5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资质和拟招生专业公布
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印发《关于公布2025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资质和拟招生专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布具有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资质的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和招生专业。
《云南省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一件事”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2024年5月,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自然资源厅联合《云南省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一件事”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方便各地各部门各校及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相关内容,现解读如下:
福建省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推进会召开
12月13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召开福建省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推进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2025届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总结工作、分析形势,部署推进我省2025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叶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洪长春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二级巡视员林明光出席会议。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副厅长李绚主持会议。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举办第四届“京彩大创”北京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京教函〔2025〕169号各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公布北京市第二批特色高水平 骨干专业(群)和实训基地(工程师学院、 技术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 验收结果的通知
京教函〔2025〕90号各区教委,各有关职业院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开展北京市第二批特色高水平骨干专业(群)和实训基地(工程师学院、技术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京教职成〔2024〕6号)要求,经项目单位系统填报、专家集中评审、实地考察复核、市级部门综合评议,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布。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公布北京市第二批特色高水平 骨干专业(群)和实训基地(工程师学院、 技术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 验收结果的通知
京教函〔2025〕90号各区教委,各有关职业院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开展北京市第二批特色高水平骨干专业(群)和实训基地(工程师学院、技术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京教职成〔2024〕6号)要求,经项目单位系统填报、专家集中评审、实地考察复核、市级部门综合评议,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布。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第三届“京彩大创”北京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名单的通知
京教函〔2024〕541号各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