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民〔2023〕9号  近期,市教委等七部门完成了民办高等学校  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2022年度办学状况检查评估工作。39所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通过年检评估,获得年度招生资格,名单已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民办高等学校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2023年秋季招生政策的通告》(京教民〔2023〕4号)中发布。
2023-12-18 64 0

8月27日至30日,全省高校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培训研讨班在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举办。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志刚出席开班式并讲话。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原二级巡视员解汉林、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学籍学历学位处处长刘云昭作专题讲座。
2023-09-06 68 0

2023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培训班举行 省委教育工委专职委员吕冰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
2023-09-02 82 0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高校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不断提升学籍学历管理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7月6日至7日,全区高校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培训会议在鄂尔多斯市召开。
2023-07-16 99 0

京教民〔2023〕4号为进一步规范民办高校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受教育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现将北京市民办普通高校及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2023年秋季招生政策通告如下。
2023-07-11 87 0

京教函〔2023〕280号各民办高等学校、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  近期,市教委会同相关部门对2022年度民办高等学校、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办学状况进行了检查评估(以下简称“年检评估”),拟分两批公布年检评估结果,现将第一批结果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3-07-11 81 0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张欣)近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发布《关于调整疫情防控期间对跨境远程文凭证书特殊认证规则的公告》。《公告》指出,留服中心决定取消疫情防控期间的特殊认证规则。
2023-02-02 147 0

  京教民〔2023〕1号各民办高等学校、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  为引导规范本市民办高等教育健康有序发展,促进学校依法依规办学,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组织开展北京市2022年度民办高等学校、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以下简称“民办高校”)办学状况年度检查评估(以下简称“年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3-01-18 149 0

  近期,市教委等七部门完成了民办高等学校  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2021年度办学状况检查评估工作。26所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通过年检评估,获得年度招生资格,名单已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民办高等学校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2022年秋季招生政策的通告》(京教民〔2022〕4号)中发布。
2022-10-27 193 0

9月20日上午,教育部举办新闻发布会,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教育国际合作交流的有关情况。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司长刘锦介绍,十年来,我国同181个建交国普遍开展了教育合作与交流,与159个国家和地区合作举办了孔子学院(孔子课堂),与58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学历学位互认协议。
2022-10-02 175 0

招生对象及条件我区2022年高职院校面向退役军人及基层卫生人员等社会群体提升学历考试招生工作即将开展,符合以下条件的退役军人、基层卫生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企业员工、灵活就业人员等社会群体人员均可参加报名:一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二是具有我区常住户口;三是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含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毕业1年及以上或同等学力的。
2022-09-02 219 0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办好继续教育的决策部署,推动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规范、健康、有序发展,近日,教育部印发《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以“全面规范、提高质量”为主线,对普通高校举办的学历继续教育改革作出全面部署,推动形成办学结构合理、质量标准完善、办学行为规范、监管措施有效、保障机制健全的新格局。
2022-08-27 179 0

8月25日,省教育厅组织召开全省普通高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工作会议,传达学习教育部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有关文件精神,研究部署云南省普通高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工作,推进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省教育厅副厅长王永全出席会议并讲话。
2022-08-26 160 0

教职成〔202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2022-08-18 204 0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办好继续教育的决策部署,推动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规范、健康、有序发展,近日,教育部印发《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以“全面规范、提高质量”为主线,对普通高校举办的学历继续教育改革作出全面部署,推动形成办学结构合理、质量标准完善、办学行为规范、监管措施有效、保障机制健全的新格局。
2022-08-18 175 0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负责人就《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答记者问
2022-08-18 186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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