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区教育大会精神,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方位融入高校教育,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的通知》(教体艺函〔2018〕5号)和《关于开展2021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遴选工作的通知》,经高校自主申报、教育厅组织专家评选与公示,认定西藏大学藏族唐卡传承项目、西藏藏医药大学藏医药文化传承项目、西藏民族大学藏文书法传承项目为自治区级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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