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23年全市社区教育实验街道、实验项目和数字化学习社区试点单位评估结果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意见》(教职成〔2016〕4号)精神,为夯实社区教育基础能力,推动我市社区教育高质量发展,助力全民终身学习体系建设,我局在全市范围内持续组织了社区教育实验街道、实验项目创建工作。经组织专家评审、公示,认定江岸区台北街等5个社区教育实验街道、江岸区丹水池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办公室《丹水池街道社区教育分校助力阳光家园健康发展》等18个社区教育实验项目和硚口区长丰街长源社区等10个数字化学习社区试点单位评估合格,现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