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民〔2022〕4号  为进一步规范民办高校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受教育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现将北京市民办普通高校及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2022年秋季招生政策通告如下。
2022-06-27 438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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