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23年度市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
京教函〔2024〕124号各市属本科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3〕5号)要求,我委组织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开展了2023年度本科新设专业申报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公布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4〕6号)精神,现将2023年度市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予以公布。请各校充分利用现有办学条件,加强新增本科专业建设,切实保证人才培养质量,推进高校特色发展。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新增专业备案名单的通知
京教函〔2024〕121号各高等职业院校: 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关于做好2024年职业教育拟招生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3〕27号)要求,我委组织专家对学校申报的2024年新增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进行了综合评议,并将国家控制类专业报送教育部备案审核。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备案与审批结果,现将2024年北京市高等职业教育新增专业备案名单予以公布。同时根据北京市职业院校专业设置调整优化管理的相关要求,对近三年(2021-2023年)未招生的专业调整优化。
关于公示2024年北京市属高等学校教师发展基地研修人员拟录取名单的通知
根据《“十四五”时期北京市属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支持计划》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遴选2024年北京市属高校教师发展基地研修人员的通知》有关要求,近日,市教委完成了2024年北京市属高校教师发展基地研修人员的遴选工作,确定了拟录取名单,现按程序予以公示(录取名单见附件)。
2024年普通高中登记入学试点工作通知来了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教育评价改革,探索普通高中多元招生录取方式,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意见》(京教计〔2024〕8号)要求,东城区教育委员会和西城区教育委员会分别发布了2024年普通高中登记入学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6项部署!教育部等4部门通知来了
近日,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疾控局联合印发通知,决定在2024年3月以“有效减少近视发生 共同守护光明未来”为主题,开展第8个全国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通知作出六项部署。一起来看。
最新通知!河北这项考试优化调整
11月27日,省教育厅最新发布关于优化调整河北省普通专升本考试科类及科目设置的通知。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对普通专升本考试科类及科目设置进行优化调整,主要包括考试科类、考试科目设置及考试说明编制等三个方面,将有这些大变化↓↓↓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22年度第二批“通过”学校检查评估结果的通知
京教函〔2023〕548号各民办高等学校、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 根据《关于开展北京市民办高等学校 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2022年度办学状况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京教民〔2023〕1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2年度民办高等学校 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办学状况检查评估结果(第一批)的通知》(京教函〔2023〕280号),经专家验收、评议,现对第二批“通过”等次学校的年检结论予以公布。
关于对2023年北京市特级教师人选进行公示的通知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北京市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京教人〔2023〕7号)文件要求,经北京市特级教师评选委员会评审通过,薛娟等221人拟为北京市特级教师人选,现进行公示。
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习型社会建设重点任务》的通知
教职成函〔202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国家级职业学校校长培训基地(2023—2025年)的通知
教师厅函〔2023〕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有关高等学校:
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专科层次补录工作的通知
省内有关普通高校,各市(州)招考机构: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新生报到后未完成国家下达的专科层次生源计划的省内有关高校,经学校申请、省招考委同意后可予以补录。经省录取领导小组研究,定于9月下旬进行专科层次补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