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2年通过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专业名单及通过中期审核专业名单的通知
教师厅函〔2022〕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有关高等学校:
四川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艺术类本科第一批、体育类本科批调档线出炉
我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本科第一批、体育类本科批已于7月20日投档录取。为方便广大考生和家长及时获悉录取信息,省教育考试院按非编导类和编导类发布了艺体类分学校、分专业类调档线。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教育专业、 美术教育专业本科学生和教师基本功展示评选结果的通知
教体艺厅函〔2022〕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师范大学: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跨省转学结果的公告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经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第24次主任办公会研究,确认以下学生转学,现将结果予以公告。
四川省教育评估院取得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资质
7月12日,经 四川 省教育厅推荐、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审核, 四川省教育评估院 成功取得教育部 普通高等学校 师范类专业二级认证资质 , 成为全国具备师范类专业 第 二级认证资质的专业机构。
北京市教委关于2022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和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学术评议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2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和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专业学术评议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拟跨省转学情况公示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北京市教委对各高校报送的学生跨省转学材料进行了初审、复核,现将张涵宇等7名学生拟转学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7月4日起至10日结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拟转学学生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提出。所反映情况要真实具体客观,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异议,须在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材料,市教委不予受理。
关于2022年云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名单的公示
按照《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云南省教育厅组织召开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评审会,对2760名申请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现将符合认定条件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2年6月 29日至2022年7月5日)。
云南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中发〔2020〕19号)、《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四川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公布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稳妥推进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以下简称高考综合改革),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图解 | 内蒙古自治区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6月27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内蒙古自治区高考综合改革”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内蒙古自治区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我区作为全国第五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的八省区之一,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启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民办高等学校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2022年秋季招生政策的通告
京教民〔2022〕4号 为进一步规范民办高校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受教育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现将北京市民办普通高校及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2022年秋季招生政策通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