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分类
武汉市教育系统推荐大城工匠、荆楚工匠候选人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市总工会关于开展第四届武汉大城工匠、 2022年度荆楚工匠培育创建工作的通知 》(武工办【 2022 】 7号 )精神 ,经基层单位自主申报,市教育工会资格审查,专家组 评审 , 拟推荐 李要南 等3 人 参评 大城工匠 , 陈 刚等 2 人 参评 荆楚工匠 。
市教育系统2022年职工(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推荐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22年职工(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经基层自主申报、教育工会资格审查、专家组评审,拟推荐常福曾(劳模职工)创新工作室等 3 单位参加创建评选。
武汉市教育系统2022年“湖北十佳师德标兵”推荐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 省教科文卫体工会 《关于开展2022年 “湖北十佳师德标兵”选树 活动的通知》(鄂教科文卫体工〔2022〕7 号)精神,经 单位 自主申报、教育工会资格审查、专家组评审 , 市教育系统 将 推荐郑三雄等 3人参与 2022年 “湖北十佳师德标兵”选树 活动的 评 选。
2022年武汉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公告
为做好2022年我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依据《武汉市2022年度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武人社函〔2022〕48号)及相关面试工作指南的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022年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四级岗位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 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的通知 》(武人社发 〔 2021 〕 14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 局 组织专家组对市 教育局直属中小学校 拟聘任专业技术四级岗位人员进行考核评议,认定 魏义华等 3 位同志符合专业技术四级岗位任职条件,同意聘任专业技术四级岗位,现进行公示 (名单附后) 。
2022年上半年民办高中阶段学历教育学校“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结果公告
按照《武汉市民办学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武教发〔2017〕13号)规定和《市教育局2022年民办学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安排,我局于 6-7月 对“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抽取的 4 所高中阶段民办学校进行了监督检查,本次抽查内容涉及 4个项目 。目前,抽查工作已全部完成,现对检查结果公告如下:
2022年度市级专家推荐人选公示
根据《 市委组织部 市人才工作局 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 2年度 武汉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享受 市 政府专项津贴 人员 选拔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函【202 2 】 200 号), 经 局直属 单位推荐、市教育局评审, 拟推荐 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王一凡、武汉西藏中学黄宝源 参评 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推荐武汉机电工程学校周志文、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陈红梅、市实验幼儿园张葵、武汉教育电视台卢凯波参评享受市政府专项津贴人选 。
武汉市第十五批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园)考评结果公示
根据《武汉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市级评估操作规程》,经学校自评申报、区级复评推荐和市级评估验收,市语委、市教育局拟认定 江岸区丹水池小学 等 37 所学校(幼儿园)为第十 五 批“武汉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园)”。现将名单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市教育局直属单位首席技师、技术能手推荐人选公示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组织开展 2022年武汉市首席技师、技术能手评选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武人社函〔2022〕37号),经单位申报、市教育局评审,拟推荐局直属单位李堃等3名同志参评武汉市首席技师,喻志刚等5名同志参评武汉市技术能手。
2022年全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水平能力测试(笔试)结果查询
我市 2022 年中小学 正 高级 教师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水平能力测试 (笔试) 工作已经结束, 经省、市 职改办 审核, 按照通过率不超过 80%并且高级职称合格分数不低于60分的要求, 确定测试结果。
关于民办武汉大方高级中学有限公司筹设审批前的公示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申报,我局按行政审批程序,现就“ 武汉大方 高级中学有限公司 筹设”审批事项,进行批前公示。
2022年春季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审核结果公示(第二批)
经申请人网上申请、有关高校现场确认、市教育局复核,乐华彬等7572 名高中阶段教师资格申请人(名单附后,主要为在汉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提交的申请材料, 除部分个人无犯罪记录情况正向户籍地公安机关发函核查外, 其他条件符合认定要求,同意受理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特此公示。
2022年春季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审核结果公示(第一批)
经申请人网上申请、各区教育局和有关高校现场确认、市教育局复核,梁浩兰等4774 名高中阶段教师资格申请人(名单附后,主要为各区社会人员和在汉高校以本科学历申报的研究生) 提交的申请材料, 除部分个人无犯罪记录情况正向户籍地公安机关发函核查外, 其他条件符合认定要求,同意受理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