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职业教育2021—2022学年信息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关于做好职业教育2021—2022学年信息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区数据采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采集范围

我区具有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各级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附设中职班学校、高职附属中职学校)和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学校(含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均须按要求上传2021—2022学年度(即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有关数据。

2022年新设立学校以及撤销备案、停止招生、数据涉密等原因不能按要求上传的学校,请将有关情况说明以正式公文形式于2022年10月12日前报送我厅。

二、采集方式

中等职业学校通过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中职学校系统)填报,高等职业学校通过全国高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以下简称高职状态平台)填报,填报时间为即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

三、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信息数据采集工作。系统数据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全面及时掌握办学情况、发布质量年度报告、开展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建设的基础。教育部和我厅将系统数据作为对各地、各校职业教育管理、考核、通报、奖补的重要依据。因今年教育部对采集平台进行了升级改版,采集方式、采集内容等方面都有一定变化,各校要加强研究,协调学校各部门汇总办学信息,确保数据采集的真实、规范、有效,不断加强平台建设与应用。

(二)各地各校要压实信息数据采集工作责任。各校负责人对本校数据采集工作负领导责任,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数据采集工作。指定专人担任校级数据管理员,统筹汇总、管理本校各部门子账号及数据。学校各部门具体填报人员必须认真、如实填写,不得伪造、篡改或虚报、瞒报、拒报相关信息数据,不得泄露敏感数据信息。请各校于2022年10月12日前向我厅报送本校负责人及管理员信息表;高等职业学校通过高职状态平台的省厅通知任务上报(操作指南见附件2);中等职业学校将可编辑的word文档及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同时发送至邮箱:gxzcc001@163.com,邮件请以“学校名称+平台负责人信息”为主题。

(三)各校要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数据填报完成后系统将生成核心数据复核清单,清单按要求签字盖章后作为附件随年度数据一并提交。教育部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司将对各地和各校年度数据填报工作的时效性、合规性情况进行通报。

请各校管理员自行加入有关工作群,全国高职状态数据平台QQ群:236149520、224154713,广西高职状态平台QQ群:643295386;广西中职学校系统QQ群:70206264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中职学校系统政策咨询,马英华,0771—5815181;张晓静,0771—5815347。高职状态平台政策咨询,吴珂,0771—5815180。技术支持,王自豪,18178632255。

附件:1.负责人信息表

      2.高职学校通过高职状态平台的省厅通知任务报送信息操作指南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9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s://www.duolaoshi.com/10482.html,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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