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教育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部署,2024年3月25日至5月4日,省委巡视六组对省教育厅党组开展了巡视,并于2024年8月6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规定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省教育厅党组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高质量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增强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健全工作机制。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实行领导小组每月一会商、责任部门两周一报告、整改办两周一会审,增强工作合力。三是提升整改质效。针对巡视反馈问题,建机制补短板,修订完善工作制度,持续健全整改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拓展巡视成果,实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厅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坚决扛起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担任厅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第一时间主持召开动员部署会,定期召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牵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整改,督促各责任领导落实“一岗双责”,指导推进本科高校、高职院校和省教育考试院巡视整改工作。

  二、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做深做实巡视、审计等监督检查的整改方面

  1.关于厅属单位领导班子空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补充部分直属单位(学校)领导,将分批调整充实其他空缺岗位。

  2.关于个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举办资金不符合有关要求整改慢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约谈主管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相关学校已全部撤出不符合要求的社会资本。二是加强各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举办者资质审查和年检监管。

  3.关于部分高校所属企业“对外投资专项清理”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相关企业已全部完成清理工作。二是加强财务决算报表、资产年报数据审核、跟踪和通报。三是印发厅经费直管单位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和资产及采购管理绩效评价办法,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对外投资管理。

  4.关于文件有增无减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强化发文管理,建立超控制数发文审批机制,优化办文程序,进一步精简发文数量、提高文件质量。

  5.关于未按规定及时完成离任审计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2023年之前离任的厅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离任审计;已按规定安排2024年离任审计任务并开展审计。

  (二)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教育的殷切嘱托,推进教育强省建设方面

  6.关于教育部认定“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数量偏少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指导各地制定创建规划,督促加快创建进程。2024年,新增12个县(市、区)被教育部认定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7个县(市、区)被认定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累计通过教育部认定的县(市、区)总数分别为16个、8个,均位居全国前列。

  7.关于公办幼儿园大班额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下达年度专项资金,推动公办幼儿园建设支持项目全部开工建设,并补助各地集团化办园、总园+分园等模式的幼儿园,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下达学前教育生均补助资金,加强专项督导,推动各地完善学前公用经费保障制度。2024年全省幼儿园“大班额”班级数比上年下降8.21个百分点。

  8.关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7项指标差异系数全部达标县偏少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健全福建教育督导信息系统,跟踪监测7项指标达标情况,督促各地整改提升。二是进一步加强教育经费投入保障和使用管理,指导各地加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投入。三是实施福建省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面向我省乡村振兴重点县及欠发达老区苏区县开展“下沉式”教师培训。

  9.关于县域普通高中教育质量不够高,还有3个县无省一级达标高中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指导和支持3个尚无省一级达标高中的老区县创建省一级达标高中,给予资金补助,支持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并组织专家现场指导,帮助学校整改提升。二是组织省内优质高中帮扶薄弱高中,推广对口帮扶典型案例。三是在省级教师培训中专门开设县域高中骨干教师“三新”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四是给予3个县省级高中教师培训名额倾斜,开展“下沉式”教师培训和老区苏区校长办学治校能力提升专项培训。 

  10.关于部分职业院校办学层次不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办学条件差距,定期调度数据,通报情况,分析短板,对提前达标的地市给予资金奖补。二是开展职业学校布局结构调研,推动结构布局优化,新增1所职教本科、1所高职。

  11.关于国家“双高计划”学校数量偏少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开展国家第一期“双高计划”终期绩效省级评价,5所高职院校全部通过国家终期验收。二是安排专项经费推进省级“双高计划”建设,组织6所高职院校申报国家第二期“双高计划”。

  12.关于个别民办高职院校未完成章程修订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约谈相关院校负责人,发函督促主管地教育行政部门推进章程修订。目前,所有民办高职院校均已完成章程修订。

  13.关于某民办职业学院因办学条件不足引发不良影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停止该校2024年春季招生,核减该校年度招生专业数量和年度招生计划。对该校进行专项督导,实地督促整改到位。将该问题作为当年度年检结论的重要评定依据,及时公告年检结论,督促学校改善办学条件。 

  14.关于推动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省级市域产教联合体指导性目录,指导各地组建和申报市域产教联合体。二是遴选建设12个省级市域产教联合体。三是召开福建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新闻发布会,推广晋江国家级市域产教联合体经验。

  15.关于高等教育综合实力提升缓慢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推动落实《福建省高等教育十年发展规划(2021-2030年)》目标任务,进行阶段性工作总结。二是深化省“双一流”和一流应用型高校建设,实施省一流学科培优计划,开展中期监测评价,引导高校加强内涵建设。三是重点支持有关高校争创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2024年,确定22个学科纳入省一流学科培优计划,新增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10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6个省高校高水平学科创新平台通过验收。

  16.关于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数量偏少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数量居全国前列,实现全省各设区市都有硕士研究生培养高校。二是遴选确定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培育项目4个、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培育项目13个。

  17.关于高校高水平平台基地建设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2024年度省高校重点实验室评估工作。新增18个省高校应用技术工程中心。新增获批我省高校牵头的全国重点实验室3个。二是7个省高校基础学科联盟已通过验收。已启动省级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申报。

  18.关于研究生总体规模较小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8个,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87个。遴选确定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培育项目17个。二是将扩大研究生规模事项纳入省部战略合作协议,2024年、2025年省属高校研究生招生计划持续增加,招生计划两年增幅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19.关于高等教育服务“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还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指导相关高校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建好对接海洋产业、支撑区域经济发展的专业群;建设若干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开展海洋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订单式培养,为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二是指导相关高校对照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加快补齐短板弱项,扎实做好设置相关准备工作。三是推进高校海洋领域科技创新平台和团队建设,建设提升一批高校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平台,打造若干高水平科技创新团队,提升海洋科技创新能力。

  20.关于某青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创造中心建设进度滞后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根据省政府专题会精神,会同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共同推动该项目问题稳妥解决。

  21.关于高校专业设置同质化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本科专业调整优化设置“一校一案”审核,完善招生、就业、专业设置联动机制,提高理工农医专业比例。二是加大关停并转力度,淘汰办学条件差、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就业率低的专业。撤销本科专业12个,撤销高职专业77个。 

  22.关于2023年职业院校部分专业毕业生就业工作推进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就业与招生、培养联动,调整优化高校学科设置,发布专业“正负面清单”。二是提高2024年省属高校理工农医专业招生占比,促进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供需适配。三是加大访企拓岗力度,加密举办专场招聘活动频次。2024年全省高校累计对接用人单位2.6万家,累计举办各类校园招聘活动7794场。

  23.关于新设高职专业对接新兴产业不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实施职业院校专业建设规划编制工作,重点支持新兴产业专业设置。二是在专业设置评审中对新兴产业专业予以支持。2025年高职院校新设招生专业中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占比提高至14.2%。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方面

  24.关于部分高校思政课专职教师专职辅导员配置未达要求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将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和辅导员队伍建设纳入高校全面从严治党检查重要内容,纳入民办高校年检年审、评估考核等必查内容。二是实施思政课课堂教学提升行动,深化公办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与民办院校结对共建工作。三是部署加强新时代福建省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督促各高校落实辅导员配备要求。全省高校思政课专职教师生师比、专兼职辅导员生师比总体达到教育部要求。

  25.关于2021-2022学年全省普通本科高校“马工程”重点教材统一使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工作调研,针对性部署加强高校“马工程”重点教材统一使用工作,常态化监测“马工程”重点教材统一使用。二是开展“马工程”教材培训281场,推动建成百余项思政课教学案例、教学文本,提升课程实施和教材使用效果。2024年秋季学期,全省各普通本科高校“马工程”重点教材对应课程覆盖率和使用率均达到100%。

  26.关于“课程思政”精品课较少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遴选确定课程思政课程、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72项,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11项,高校思政课名师工作室10个,职业教育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22门。二是确定课程思政类重大项目7项、一般项目24项,163个案例入选福建省高校第二批课程思政优秀教学案例。

  27.关于对学生心理教育和引导不够,专职心理健康教师配备不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举办2024年福建省中小学心理健康骨干教师示范培训班,确定21门课程为福建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精品课。二是确定20个案例为福建省第四批家庭教育典型案例、20个单位为福建省第四批家庭教育特色学校,举办2024年秋季开学家长第一课。三是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学校“温暖集体”建设,确定113个新时代学校“温暖集体”建设案例,推广各地各校“温暖集体”建设好事例、好成效、好经验。四是加强中小学校专职心理健康教师配备,要求各地在中小学教师招聘中加快补充心理健康专职教师,2024年全省新补充专职心理健康教师近300人。同时,加大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专业能力提升培训。五是全面开通“12356”心理援助热线,提供全天候24小时在线服务,健全完善健康教育、预警监测、咨询服务、干预处置“四位一体”的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体系。

  28.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面向全省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开展“弘扬教育家精神”专题培训。二是全面实施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强化教师招聘引进中的师德师风要求。三是印发《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福建省幼儿教师职称评价标准》,将师德师风作为教师评价的第一标准。四是常态化查处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等师德失范行为。

  29.关于加强高校教师科研诚信建设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高校科研诚信建设和违规整治工作。二是制定《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线索处置工作规程》,加大高校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力度。三是限制尚处于失信执行期的教师申报教育科研项目。

  30.关于基础教育“音体美劳”课程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举办全省中小学音乐、美术学科研讨活动。各地完成学校体育、美育工作落实情况年度报告。二是实施2024年美育浸润帮扶行动,落实12所高校与21个县(市、区)36所中小学“一对一”帮扶。三是举办全省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市级均对应举办本级展演。四是组织开展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第三轮省级培训。五是组织编写劳动教育指导手册,遴选公布第五批省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和第六批特色项目。已将劳动教育相关内容纳入2024年省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全省学校100%建立校级劳动教育清单。

  31.关于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达标优秀率较低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推动优化课间活动管理,增加学生体育活动时长,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二是2024年举办省级学生体育竞赛联赛28项。三是支持23个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补充音体美教师。四是举办全省大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赛。五是2024年完成中小学近视防控教室照明改造1.59万间,开展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系列活动和近视防控培训。

  32.关于官网日常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健全“三审三校”制度,明确厅官网信息发布责任。二是对厅属单位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开展常态化检查,进一步规范教育新闻宣传工作。三是组织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33.关于推进平安校园建设仍有死角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隐患定期排查整治机制。开展校园隐患排查整治标准化流程、校园安全应急处置标准化流程等课题研究。二是召开工作部署会,对校园安全稳定等方面开展专项督导。三是各地各校开展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治建筑安全隐患。相关地市逐栋落实D级危房整改情况,已全部停止使用D级危房。四是举办高校消防安全技能比武活动。五是编印《福建省学校防灾避险演练操作指南及案例》,遴选全省应急疏散演练试点校125所,全省学校应急疏散演练已100%覆盖。

  ()“两个责任”压紧压实方面

  34.关于部分人员外出授课、评审未履行审批手续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全面摸排情况,进行分类处置。相关单位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做好自查自纠。二是制定印发管理办法,规范工作人员外出授课、评审等行为。

  35.关于自主发现问题线索数较少,纪检监督业务能力有待提升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纪检干部业务学习,分级分类开展纪检业务培训,提升纪检干部履职意识和业务本领。二是定期召开纪检组长办公会,加强问题线索会商研判。召开纪检委员座谈会,推进履职尽责。三是驻厅纪检监察组建立“监督联动、办案联合、队伍联建”工作机制,加强对机关纪委日常工作指导。巡视以后,驻厅纪检监察组、厅机关纪委和厅属学校纪委依规依纪依法处置的问题线索数、查办案件数和组织处理人数均有显著增加。

  36.关于对直属单位开展日常监督不够全面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驻厅纪检监察组全程列席厅党组会议,加强对“三重一大”及其他关键事项的日常监督。二是按照“1+X”监督机制安排,驻厅纪检监察组、厅机关纪委双牵头,联合厅相关职能处室,对厅属学校相关专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三是驻厅纪检监察组与厅党组召开专题会商会,研究重大事项落实开展情况。

  37.关于基础教育质量提升专项资金安排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修订印发《福建省基础教育质量提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将初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等相关考试经费列入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38.关于省级及以上专项资金市县结余结转总量较大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健全项目执行情况和资金到位及支出情况通报制度,督促各地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二是建立健全结转结余资金使用情况定期报送机制,约谈有关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强化跟踪监测。截至目前,结余结转量明显降低。

  39.关于个别县(区)部分省级补助资金教育类项目未拨付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健全经费保障机制,提高资金支出进度和使用绩效,巡视指出的省级项目资金未拨付到位县(区)已全部完成资金拨付。

  40.关于招标采购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厅机关采购管理规定,明确采购活动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建立部门沟通协调机制。二是制订厅经费直管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资产及采购管理绩效评价办法,规范采购流程。三是组织相关人员参加采购业务培训,邀请专家解读政府采购政策,提升业务水平。四是核查了解相关采购项目和人员履职情况,对涉及违纪违规的采购项目管理人员和经办人员予以追责问责。

  ()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党建引领教育高质量发展方面

  41.关于部分直属单位主责主业萎缩、公共服务效率不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调研兄弟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相关直属事业单位设立情况,将序时推进调整优化。

  42.关于下属单位撤销后遗留问题处置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依规及时变更主管单位,妥善做好人员安置工作。

  43.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有疏漏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梳理相关问题,分析原因,对相关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相关事项重新提交会议研究。二是修订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明确国有资产管理职责、规范审核(批)程序。三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强化科学决策,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制度落实。

  44.关于部分县区设立教育工委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与省直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进一步强化市、县(区)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属地管理”职责。

  45.关于部分高校发展教师党员力度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推动高校加大在高层次人才、优秀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的力度,增强高校对教师党员的政治吸纳和教育培养成效。二是把发展教师党员工作作为高校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开展发展党员工作专项检查。

  46.关于个别高校党组织换届不及时、设置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指导相关高校做好党委换届筹备工作,要求及时报送召开党代会请示和候选人预备人选,有序推进换届工作。二是印发高校院(系)党组织工作指南,指导高校规范党支部设置,强化基层党支部建设。三是举办高校师生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和党委组织部长培训班,提高党建理论和业务水平。

  47.关于对基层党组织考评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按照全覆盖的工作目标,开展2024年度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现场述职和“一对一”点评,指导基层党委(总支)做好相关工作。二是在2024年度达标创星考评中,对党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党支部予以扣分。

  48.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未严格落实延伸考察规定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开展机关公务员职务职级提任晋升、轮岗交流和直属单位(学校)干部配备工作。二是根据未来三年干部退休情况,前瞻性规划制定调整补充方案。三是加大厅属高职院校教学科研型“双肩挑”干部配备力度,新调整配备厅直属高职高专院校领导班子中具有高级职称的“双肩挑”干部占绝大多数。四是在干部配备中严格贯彻落实延伸考察等相关规定,按知情度、关联度、代表性原则确定谈话对象,规范考察工作。

  49.关于退休干部日常管理仍有盲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未经审批在协会兼职的人员,按规定办理补报批或辞职手续。二是对未经报告因私出国的人员,进行提醒谈话,按规定补办报批等手续。三是严格报告制度和日常监管,规范干部社会兼职、因私出国管理。

  三、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处理情况

  省教育厅党组深入分析巡视反馈问题,全力推进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的调查处置,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厅机关处室及直属单位(学校)干部、职工15人,其中,提醒谈话1人,批评教育11人,诫勉2人,调离岗位1人。

  四、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下一步,省教育厅党组将持续压紧压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一以贯之在整改落实上下功夫,不断增强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实效。一是把巡视整改工作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相结合,切实以巡视整改成果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二是坚决克服“过关”心态,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开展“回头看”,深挖根源、举一反三,持续强化制度的执行力,不断巩固整改成效。三是对未完成的整改任务,集中力量、持续发力,一以贯之推进整改到位,建立健全巡视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持续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7091287;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62号福建省教育厅;电子邮箱:jytjgdw@fjsjyt.cn。

  中共福建省教育厅党组

  2025年6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s://www.duolaoshi.com/37859.html,转载请注明出处。
0

评论0

显示验证码
没有账号?注册  忘记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