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1周前 19 0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云南省青少年读书行动作品的通知》,经学校推荐、专家评审,现对推选出来的2024年度云南省青少年读书行动“书香校园”“优秀案例”和“优秀组织单位”进行公示(见附件)。
1周前 15 0

为大力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提高我市学校美育的整体水平,推进校园器乐团队建设,市教育局于11月23—24日在市青少年宫音乐厅举办了第五届学生器乐比赛。经现场展演专家评审,江岸区长春街小学等30个单位获一等奖,洪山区书城路中学等27个单位获二等奖,黄陂区第六中学等19个单位获三等奖,江岸区教育局等5个单位获优秀组织奖,万道煊等163名教师荣获优秀指导教师奖(名单附后)。
2周前 31 0

根据要求,经面试、复试等程序,现将2024年度教育系统专项招聘教师市教育局直属单位考试成绩进行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12月18日—12月2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反映,电话:027-65608497。
2周前 21 0

为助力武汉科创中心建设,以科创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我局举办了以“科创引领·‘就’在武汉”为主题的2023年市属高校学生科技创新创业大赛。经校内预赛、专家初评、市级决赛,共有30个项目获奖(具体名单附后)。
2周前 14 0

  经北京市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有关程序,确定李琳等5名同志为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拟录用公务员,现按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请向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干部处反映。
2周前 29 0

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令第728号)第十六条要求,现将北京市教育委员会2024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公示如下:
2周前 16 0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关于实施2024年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支持计划的通知》要求,经学校推荐、专家评审,拟推荐陈宏日、章芳云申报2024年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支持计划。
2025-01-23 73 0

各高等学校:  为全面落实中央和北京市关于来华留学管理工作的有关文件要求,提升来华留学教育师资队伍和人才培养质量,搭建教师交流合作平台,做优做强“留学北京”品牌,市教委于2024年10月至2025年1月组织开展中国国情类优质课程展评。25所高校推荐申报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社会实践类课程共41门。经京外专家线上初评、初评成绩审核及专家复审、现场终评,共评出12门优质课程、3项优质课件奖。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2025-01-16 85 0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学〔2017〕10号)关于转学的规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对高校报送的学生跨省转学材料进行了初审、复核,现将米珍等7名学生拟转学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1月2日起至1月8日结束,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拟转学学生情况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提出,所反映情况要真实、具体、客观。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在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单位通讯地址(或家庭住址)和联系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材料,市教委将不予受理。
2025-01-05 50 0

  经北京市2024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有关程序,确定孔明等6名同志为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拟遴选人员,现按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拟遴选人员有异议,请向市委教育工委干部处反映。
2025-01-02 69 0

  经北京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有关程序,确定刘怡君同志为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拟录用公务员,现按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请向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干部处反映。
2024-12-03 160 0

京教计〔2024〕19号各区教委,燕山教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为稳妥做好2024年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保障考生合法权益,维护招生工作秩序,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坚决杜绝违规招生行为,现将我市2024年具有招生资格的高级中等学校向社会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高级中等学校,不得擅自开展招生活动。
2024-07-16 87 0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学〔2017〕10号)规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对高校报送的学生跨省转学材料进行了初审、复核,现将梅家驹等6名学生拟转学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7月1日起至7月5日结束,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拟转学学生情况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提出,所反映情况要真实、具体、客观。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在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单位通讯地址(或家庭住址)和联系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材料,市教委将不予受理。
2024-07-06 90 0

  根据《“十四五”时期北京市属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支持计划》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遴选2024年北京市属高校教师发展基地研修人员的通知》有关要求,近日,市教委完成了2024年北京市属高校教师发展基地研修人员的遴选工作,确定了拟录取名单,现按程序予以公示(录取名单见附件)。
2024-07-03 107 0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荐第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单位和个人的通知》(教普法办函〔2024〕1号),在各高校和各区教委申报基础上,经北京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会研讨、票选,拟推荐朝阳区教委为表扬单位、莫于川(中国人民大学)为表扬个人。现予以公示。
2024-05-02 202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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