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全国县域普通高中头雁教师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厅函〔2025〕10)要求,经各州市推荐,现对28名全国县域普通高中头雁教师岗位计划推荐人选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5年6月30日起至2025年7月4日止)。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云南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提出书面意见,并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如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须签署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0871-65141367、65141663(传真)
电子邮箱:ynjsgzc@163.com
邮寄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学府路2号云南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邮 编:650223
附件:云南省2025年县域普通高中头雁教师岗位计划推荐人选.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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