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召开“转作风、提能力、抓落实”活动整改落实情况工作汇报会,听取机关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查摆的主要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打算。省委教育工委书记李建勤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工作会议决策部署,以作风大转变、能力大提升、工作大落实,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2022-10-02 280 0

健步走活动 趣味保龄球 夹乒乓球     九九重阳节,浓浓敬老情。在重阳节即将到来之际,为丰富离退休干部文化娱乐生活,弘扬“尊老、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省教育厅离退处于9月20日在郑州绿博园组织厅机关离退休老同志开展健步走活动和趣味运动会,大家欢聚一堂,共叙情谊,喜迎党的二十大。
2022-10-02 187 0

省教育厅援助对口帮扶学校疫情防控物资   近年来,尉氏县邢庄乡水黄小学在省教育厅的对口帮扶下,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今年8月底,根据开封市的统一部署,尉氏县进一步完善全域中小学疫情防控措施,学校防疫物资需求较为迫切。
2022-10-02 284 0

9月16日,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印发《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表彰优秀省人大代表建议和先进承办单位的通报》的通知,对全省10个代表建议承办单位予以表彰,省教育厅办公室被评为山东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
2022-10-02 278 0

泸定6.8级地震发生后,甘孜、雅安两地学校受损严重。 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要求灾区教育系统和学校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全力做好抗震救灾工作; 迅速开展地震灾区校舍安全和危房排查,做到逐校、逐栋建筑物以及围墙、护坡、车棚、厕所等附属设施拉网式排查,确保不留死角; 要迅速会同住建、应急等部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建筑物开展鉴定,按照“鉴定一所、安全一所、验收一所、复学一所”和“在确保安全前提下才能复课”的要求,经验收合格、确保安全后方可继续使用,坚决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安全。
2022-09-07 256 0

近日,自治区教育厅举办全区普通本科高校教务处长能力提升研讨培训。这是自治区教育厅组织开展的“高校教育教学思想大讨论”系列活动的第一期内容。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委员、教育厅党组成员、总督学张喜荣参加研讨活动。
2022-09-07 266 0

为提升民族地区、农村地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水平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能力,近日,自治区教育厅举办了第一期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提升培训。
2022-09-07 245 0

为做好秋季开学各项工作,自治区教育厅对呼和浩特市部分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入校调研,了解学校疫情防控、返校报到、课前到书、教师配备、推行使用统编教材等情况。
2022-09-07 321 0

在新乡先进群体教育基地回龙村教学点学习“回龙精神” 在唐庄镇教学点学习吴金印书记先进事迹
2022-09-07 396 0

9 · 5泸定地震发生后,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立即启动教育系统二级地震应急响应,成立工作组,与甘孜、雅安教育主管部门联系,了解灾情,并安排对校舍安全进行排查,防止余震等次生灾害发生。同时由厅领导第一时间赶赴泸定指导防震救灾工作。
2022-09-06 237 0

2022-09-03 246 0

  9月2日,福建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对今年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暨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质量监测工作进行部署。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委员李绚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2022-09-03 271 0

李金川在河南物流职业学院检查疫情防控和校园安全工作 查看资料 在河南女子职业学院召开疫情防控和校园安全工作座谈会
2022-09-02 438 0

四川省教育厅 9 月1日消息,为深入贯彻落实《 教育部等五部门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20〕5号)、《四川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教育收费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1〕214号)等文件精神,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教育乱收费行为,持续巩固教育乱收费治理成果,日前,   四川省教育厅印发《关于五起违规收费典型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对相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2022-09-02 556 0

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022-09-02 294 0

为贯彻落实省委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从严从速从紧抓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体育局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校外培训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要求立即暂停全省各类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做好7日内参加涉疫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班的风险人员排查管控工作,督促所有参训学员与同住人员完成3天3次核酸检测。
2022-09-01 286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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