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省级督导评估动员会召开
全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省级督导评估动员会召开
4月8日,省教育厅召开全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省级督导评估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问题整改“回头看”督导评估动员会,同时对2025年度全省教育督导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安排部署。省教育厅总督学杨光出席会议,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和航空港区教育局分管负责同志和督导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以及督导评估组全体成员,省教育厅“两项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安徽省新增21个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市、区)
近日,教育部公布2024年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市、区)名单,认定全国301个县(市、区)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安徽省有21个县(市、区)名列其中,通过县(市、区)数位居全国前列。
科学技术普及法22年来首次修订,看点有哪些?
12月21日,科学技术普及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这是科学技术普及法自2002年公布实施以来的首次修订,受到广泛关注。此前,11月举行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科学技术普及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
吐鲁番市举办语言文字骨干教师研修班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推广普及
为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提升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教学水平,8月14日-19日 吐鲁番市 依托湖南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 “红石榴”·“1+1”湘吐同心工作室, 举办了2023年 吐鲁番市语言文字骨干教师研修班 , 对全市80名基层语文骨干教师进行了6天的集中培训。
昌吉州多措并举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
在昌吉市第二十七幼儿园建设项目现场,机器轰鸣,工程车辆来回穿梭,工人们正在进行保教楼主体混凝土浇筑,施工紧张有序,这是昌吉州2023年“十大民生实事”之一——新建、改扩建幼儿园7所中的其中1所,7所幼儿园建成后,预计新增公办学位2200个。
烟台市蓬莱区:“四强”举措,稳步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
近年来,蓬莱区通过强建夯基、强师提质、强教兴园、强园扩优“四强行动”,打造具有蓬莱特色的幼教品牌,推动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有园上、上好园”美好期盼,谱写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新篇章。
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开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实地督导评估
为推动区级人民政府履行发展学前教育职责,不断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根据教育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要求,2023年6月13-14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专家组赴怀柔区、密云区开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实地督导评估。
关于对有关区开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市级督导评估的公告
根据教育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和《北京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方案》,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将于2023年6月13日至14日组织对怀柔区、密云区开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市级督导评估。督导评估期间,公众如有相关意见反映,请以电话形式向我单位或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反映。
全区推进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培训会召开
5月25日,全区推进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培训会在包头市召开。会议全面回顾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自治区学前教育发展取得的成绩,部署安排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自治区教育厅党组成员、总督学朱宝江出席会议并讲话。包头市政府副秘书长王维峰致辞。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首次举行表彰活动 ——我市多个集体、个人获表彰
5月10日,教育部、国家语委举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表彰”活动。此次表彰由教育部、中宣部、国家民委等9部门组成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个人”两类奖项,共评选推荐出178个先进集体和294名先进个人,这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施行22年来的首次表彰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在本次表彰中,我市首都师范大学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开放大学培训学院(北京开放大学语言测试分中心)、北京市朝阳区职工大学、北京市延庆区第一小学等4家单位被授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称号,杜琪方(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语言文字工作处四级调研员)、齐军华(北京市语言文字测试中心常务副主任)、张琨(北京教育学院教师)、文越(北京市西城区教育委员会四级主任科员)、王建云(北京市东城区史家胡同小学教师)、赵丽娜(首都师范大学附属苹果园中学副校长)、白立荣(北京市门头沟区大峪第二小学副校长)、陈红梅(北京市平谷区第六小学教师)等8名个人被授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个人”称号。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表彰大会暨2023年国家语委全体委员会议召开
5月10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表彰大会暨2023年国家语委全体委员会议在京召开。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怀进鹏作视频讲话。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表彰大会召开我省6个单位9名个人获表彰
5月10日,教育部、国家语委召开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表彰大会,教育部部长怀进鹏做视频讲话。大会表彰了178个“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和294名“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个人”,其中,我省6个单位获得“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称号,9名个人获得“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个人”称号。
自治区教育厅等5个集体、8名个人获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表彰
5月10日,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召开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表彰大会,自治区教育厅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推广处等5个集体获“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新疆财经大学范晓玲等8人获“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