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送审公告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北京市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京教基二﹝2023﹞21号)、《北京市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开发指南》(京教基二﹝2022﹞12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修订〈北京市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开发指南〉部分内容的通知》(京教基二﹝2023﹞23号),现就组织开展本市2024年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审定工作公告如下。
关于本市现有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修订送审工作有关事宜的公告
近年来中小学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以及相关课程教学指导纲要、教材建设规划等教材编写依据发生变化,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北京市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京教办﹝2021﹞16号)等有关规定,我市现有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应及时修订,经初审、复审通过后方可按规定使用。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