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北京市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京教基二﹝2023﹞21号)、《北京市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开发指南》(京教基二﹝2022﹞12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修订〈北京市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开发指南〉部分内容的通知》(京教基二﹝2023﹞23号),现就组织开展本市2024年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审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送审教材范围
(一)2022年11月送审,初审结果为“重新送审”的地方课程教材。
2022年11月送审,初审通过正在进行试教试用的《书法练习指导》《京剧》《综合实践活动》《中小学校园冰雪运动丛书学生用书》《中小学校园足球学生用书》地方课程教材需报复审,复审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二)符合《北京市地方课程教材开发指南》(京教基二﹝2022﹞12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修订〈北京市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开发指南〉部分内容的通知》(京教基二﹝2023﹞23号)要求编写的教材。
二、送审材料
(一)2022年11月送审,初审结果为“重新送审”的地方课程教材
纸质版材料:
1.北京市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送审申请表,须指定位置加盖公章;(纸质原件1份)
2.待审教材,教材样书须为白皮书,不得出现有关教材编写、出版单位或编写人员信息;(6套)
3.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编写修订情况报告,报告中不得出现有关教材编写、出版单位或编写人员信息;(纸质原件1份)
4.《北京市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初审结果通知书》复印件(初审结果为重新送审)。(1份)
电子版材料:
北京市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送审申请表、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编写修订情况报告、北京市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初审结果(重新送审)意见书原件扫描版,待审教材pdf版通过光盘或优盘(不退回)现场提交,一式5份,须在光盘贴或优盘贴注明年度及待审教材名称。
(二)符合《北京市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开发指南》(京教基二﹝2022﹞12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修订〈北京市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开发指南〉部分内容的通知》(京教基二﹝2023﹞23号)要求编写的教材
纸质版材料:
1.北京市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送审申请表,须指定位置加盖公章;(纸质原件1份)
2.待审教材,教材样书须为白皮书,不得出现有关教材编写、出版单位或编写人员信息;(6套)
电子版材料:
北京市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送审申请表原件扫描版,待审教材pdf版通过光盘或优盘(不退回)现场提交,一式5份,须在光盘贴或优盘贴注明年度及待审教材名称。
三、报送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4年1月15日至26日(工作日9:00-12:00,下午13:30-17:00)
地址: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联系电话:89150066
四、报送要求
(一)教材编写和出版单位须在送审前进行严格的内部审核把关,确保教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二)送审材料原件须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教委窗口。申请表可以通过首都之窗网站(首都之窗-政务服务-部门服务-市教委-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审定)下载。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送审要求,以及超过送审时间的,不予受理。
五、审核流程
1.受理申请后, 北京市教材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对送审教材进行审核。审核一般分初审和复审两个阶段。
2.初审通过后须进行试教试用,试教试用的范围、方式等要求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规定。
3.教材编写单位根据试教试用情况和一线教师审读意见对教材进行修改完善并报复审。
4.专家审核完成后,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履行行政审定程序。
5.审定通过的地方课程教材,列入本市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在全市范围内使用。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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