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等文件精神,聚焦“教书、管理、服务”三方育人职责,树立教师评价“风向标”;明确以品德、业绩和发展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标准,增强师资队伍“向心力”;实施“专职教师、辅导员、管理人员”分级分类评价,共绘人才培养质量“同心圆”。
2023-04-14 162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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