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经北京市教育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主任办公会研究,确认以下学生转学,现将结果予以公告。
2024-01-25 86 0

  根据《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京教学〔2023〕2号)要求,经各有关高校、研究生培养单位评选、公示、推荐,我委组织集中审核,确定了北京大学赵朝熠等259人为2024年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春季),现予以公布。
2024-01-18 73 0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经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第二十次主任办公会研究,确认以下学生转学,现将结果予以公告。
2023-07-11 89 0

京教民〔2023〕4号为进一步规范民办高校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受教育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现将北京市民办普通高校及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2023年秋季招生政策通告如下。
2023-07-11 89 0

京教函〔2023〕280号各民办高等学校、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  近期,市教委会同相关部门对2022年度民办高等学校、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办学状况进行了检查评估(以下简称“年检评估”),拟分两批公布年检评估结果,现将第一批结果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3-07-11 83 0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北京市教委对各高校报送的学生跨省转学材料进行了初审、复核,现将向芯缘等9名学生拟转学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7月3日起至7日结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拟转学学生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提出。所反映情况要真实具体客观,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异议,须在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材料,市教委不予受理。
2023-07-04 107 0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经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第2次主任办公会研究,确认以下学生转学,现将结果予以公告。
2023-01-28 174 0

  京教民〔2023〕1号各民办高等学校、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  为引导规范本市民办高等教育健康有序发展,促进学校依法依规办学,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组织开展北京市2022年度民办高等学校、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以下简称“民办高校”)办学状况年度检查评估(以下简称“年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3-01-18 150 0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北京市教委对各高校报送的学生跨省转学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林兆亮等11名学生拟转学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1月3日起至9日结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拟转学学生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提出。所反映情况要真实具体客观,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异议,须在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材料,市教委不予受理。
2023-01-04 163 0

  首都高等学校第60届学生田径运动会10月30日在北京科技大学圆满落幕。本届赛事由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体育局主办,北京市大学生体育协会、北京科技大学承办。旨在推动和促进北京地区大学生田径运动水平的提高,积极向国家培养和输送优秀田径后备人才,是展现双奥之城大学生精神风貌和践行北京冬奥精神的有力措施。本届比赛首次被中国田径协会认定为“四级赛事”。
2022-11-01 361 0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经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第24次主任办公会研究,确认以下学生转学,现将结果予以公告。
2022-07-14 262 0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2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和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专业学术评议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2-07-12 397 0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北京市教委对各高校报送的学生跨省转学材料进行了初审、复核,现将张涵宇等7名学生拟转学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7月4日起至10日结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拟转学学生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提出。所反映情况要真实具体客观,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异议,须在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材料,市教委不予受理。
2022-07-04 307 0

京教民〔2022〕4号  为进一步规范民办高校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受教育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现将北京市民办普通高校及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2022年秋季招生政策通告如下。
2022-06-27 355 0

京教函〔2022〕250号 各民办高等学校、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   近期,市教委会同相关部门完成了2021年度民办高等学校、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办学状况检查评估(以下简称“年检评估”),现将年检评估结果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2-06-27 381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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