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厅坚持“五高”标准着力构建教育审计监督体系

湖南省教育厅坚持“五高”标准着力构建教育审计监督体系

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湖   南   省   教   育  厅
         办公室编            2022年10月19日

湖南省教育厅坚持“五高”标准  着力构建教育审计监督体系

湖南省教育厅进一步加强党对教育审计工作的领导坚持“五高”标准,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教育审计监督体系。

高位推动,做好顶层设计。对标中央审计委员会和省委审计委员会,成立厅党组审计委员会,经分管省领导批准,印发《关于成立中共湖南省教育厅党组审计委员会的通知》,明确由厅党组书记、厅长任主任,明确厅党组审计委员会职责,将厅党组审计委员会定位为决策议事协调机构,强化教育审计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提高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能力,为我省教育审计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领导。

高点谋划,完善体制机制。研究出台《湖南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建设项目内部审计工作的若干规定》,进一步健全教育审计工作体制机制;启动2014版《湖南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手册》修订工作,建立健全配套性制度规定,包括内部审计专家聘用和管理办法,内部审计人员五年培养培训规划、现场审计项目质量监管办法等,并细化常规性审计项目标准和操作流程,以制度保障审计质量,推动教育审计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优不优”发展。

高效统筹推进审计全覆盖。坚持以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审计为抓手,印发《关于实施对厅直单位内部审计全覆盖的通知》,制订对厅直属单位5年一轮的全覆盖审计方案,对12个厅直单位的厅管领导干部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15所厅直高校和2个副厅级事业单位开展专项审计,按照4年审计,最后1年审计整改回头看进行部署,统筹安排各单位接受审计的时间,每年开展3个单位党政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和4-5个单位的专项审计,实现应审尽审、不留死角,统筹推进对厅直单位审计全覆盖。

高质整改,务求审计实效。坚决扛起主管部门监督管理督促指导责任,坚持标本兼治,统筹解决问题和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2022年先后对近5年全省高校财务建设领域巡视巡察和审计指出的问题、2021年度高校“双一流”建设专项资金和全省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发现的问题,以及2021年审计厅实施的5所高等院校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开展了审计整改工作。在对5所高等院校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中,督促高校分析原因,举一反三,倒查制度缺陷,推动5所高校共修订和新出台相关制度59个。同时,结合审计指出的高校共性问题,研究出台加强内部审计、规范中小学校招生、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和健全高校决策体制等方面的5个文件,确保达到审计、整改、规范、提高的效果。

高度协同,释放治理效能。按照监审贯通协同的工作要求,着力构建贯通联动、一体落实、统筹衔接、协同高效的监督联动工作机制。在近几年组织对全省高校和教育行政部门专项资金审计的基础上,坚持上下联动、同频共振、有效协作,探索不同类型审计项目融合式实施,做到“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一果多用”。同时加强与巡察办、机关纪委和驻厅纪检监察组的协同联动,探索审计巡察计划协调、信息共享、成果互用的模式,以及“审前共商、审中协作、审后运用”的协调配合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在制定厅直单位审计全覆盖计划时,统筹考虑巡察和审计工作协同推进,为巡察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在开展高校“双一流”建设专项资金和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专项资金绩效现场审计时,驻厅纪检监察组派员参加,提升现场审计震慑力的同时,让驻厅纪检监察组全程了解审计、监督审计,一体化推进问题的发现、研判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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