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报告㉖| 四川省校外培训治理进行时

暑期以来,全省各地按照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开展2023年暑期校外培训专项治理的部署要求,创新举措,精心组织、有针对性地开展巡查排查,通过“日查+夜查”“联检+抽检”等形式开展部门联合巡查、突击执法检查,重点查处无证无照“黑机构”、学科类隐形变异违规培训等行为,取得阶段性成果。现将近期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

事件地点:成都市锦江区

事件详情:7月12日,成都市锦江区“双减”办接群众反映锦江城市花园2期5栋2单元及1单元1楼存在违规办学行为。收到线索后,锦江区规范校外培训风险防控办赓即组织区教育局、属地三圣街道、社区及楼宇物业组成联合工作组到现场突击检查。经核查,投诉反映点位现场正在以“托管”名义对20余名1-2年级小学生开展语、数、外学科类违规培训,两个场地均系同一个人租赁,不具备办学资质(无证无照),并存在食品卫生、消防等方面的安全隐患。

处理结果:1.现场叫停其违规办学行为,下发《“非法办学”告诫书》;2.约谈负责人,宣讲政策、送达法律文本,责令其停止一切违规办学行为,清退学员并妥善处理退费事宜及相关解释工作;3.区教育局将相关线索函告属地街道、物业,持续共同督促整改落实;4.锦江区“双减”办将不定期会同属地街道实施“回头看”,跟进整改情况。截至目前,该点位已按要求关停,并完成学员清退工作。

案例二

事件地点:绵阳市梓潼县

事件详情:2023年7月,群众举报博奥素养艺术培训学校在暑期违规开展中小学学科培训。梓潼县教体局会同县文广旅局立即开展调查工作。经核查,该机构在微信家长群发布了“博奥小升初暑期衔接课程”招生广告,已收取6名学生补课费,每生收取500—980元不等,并在现场发现17名学生统一书写数学作业,属于隐形变异违规培训行为。

处理结果:1.教体局当场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该机构立即在微信群发布停课通知,退还已报名学生费用,停止“隐形变异”违规培训行为;2.县教体局、文广旅局联合发布《关于对梓潼县博奥素养艺术培训学校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通报》;3.县教体局联合文广旅局、科技局、消防大队、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等部门持续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检查,若发现类似问题将从重从严从快处理。

案例三

事件地点:南充市仪陇县

事件详情:7月25日,仪陇县教科体局会同公安、文旅、市监、住建、消防、综合执法等部门,在开展暑期校外联合整治行动中,发现仪陇县天才无忧教育未经批准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现场发现3名教师在对30名学生进行学科类培训辅导。经核查,该办学点无营业执照,无办学许可证,且辅导教师现场无法提供任何资质。

处理结果:1.责令天才无忧教育立即停止学科类培训,并清退所收培训费用;2.对该机构负责人进行约谈教育;3.将处理结果进行全县通报,要求全县所有培训机构,严格落实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相关规定,务必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规范培训行为。4.将该机构列入“重点观察清单”,县教体局、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开展“回头看”。

案例四

事件地点:达州市大竹县

事件详情:7月10日,接群众举报,大竹县文星镇雨露幼儿园对面酒楼有开展学科类培训情况。7月15日,大竹县教育局分管领导带领相关股室工作人员到文星镇兴文路雅庆酒楼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酒楼存在违法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行为。经核查,周某某利用重庆佳一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名义临时租用大竹县文星镇兴文路雅庆酒楼5个包间,设4间教室、1间自习室,聘用6名在校大学生开展暑假补习班,现场共有43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参加培训,使用未审批备案的辅导材料,已收取费用0.8万余元。

处理结果:1.责令举办者周某某立即停止非法开设暑期初习班行为,足额退还所收费用0.8万余元,妥善安置临时聘用教师和参加培训的学生,并给学生家长做好宣传解释;2.将相关情况通报辖区镇政府和辖区中小学校,及时做好跟踪回访,严防非法、违规培训行为反弹,相关学校做好退费情况核实及家长政策宣传,引导学生家长自觉抵制非法培训和拒绝参加学科培训。

案例五

事件地点:雅安市宝兴县

事件详情:7月17日,宝兴县教育局在突击检查中发现,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宝兴县博睿艺体科技培训中心”在灵关镇文星街48号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活动,现场发现2名教师为义务教育阶段的22名学生进行英语、数学学科培训和辅导。经核查,宝兴县博睿艺体科技培训中心持有艺体科技类办学许可证,此次共有42名学生参加学科类培训,已收取培训费用6700元。

处理结果:1.县教育局约谈机构负责人;2.对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要求机构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清退所有违规培训费用6700元,妥善做好解释工作;3.对培训教师进行批评教育;4.暂停经营范围内的非学科类培训活动,在整改完成后经主管部门同意方可继续开展非学科类培训活动。

案例六

事件地点:凉山州会理市

事件详情:7月8日收到群众举报,称会理市维克清华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违规开展了学科类培训。7月9日,教体局执法人员到现场,对举报情况进行了核实。经过现场核实,有2名儿童在参加幼小衔接培训,每人缴费800元,共计金额1600.00元,有20名学生参与了学科类培训,每人缴费700元,共计金额1.4万元。

处理结果:1.要求会理维克青华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立即停止所有学科类培训活动,退还已收取培训费1.56万元。同时,向家长做好解释,确保退费工作平稳;2.暂时扣押办学许可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整改。整改结束,自行提出申请,由教体局组成联合检查组,验收合格方能开班;3.对会理维克青华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法人提出严重警告,要求其重新学习国家双减政策,双减文件,提高认识,作出检讨;4.暂时关闭该机构在彩虹钥匙APP上对外发布课程和收费权限,待整改合格后,再行开通。

案例七

事件地点:内江市资中县

事件详情:资中县教体局、文旅局在联合开展的隐形变异违规培训行为排查中,发现资中县公民镇行知教育培训学校擅自在暑期中开展学科类培训,涉及学生8人、费用约4800元。

处理结果:1.要求该机构立即停止暑期非法开展的学科类培训活动;2.立即解散学生8人,退还学生全额费用约4800元;3.要求停业整顿,禁止招生;4.在全县予以通报,纳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案例八

事件地点:宜宾市珙县

事件详情: 7月11日,珙县教育和体育局接到市民举报,珙县孝儿镇一所名为“萃英教育”的非法培训机构在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珙县教育和体育局立即行动、赶赴现场。经查,该培训机构培训地址为一居民住宅楼中,在培训点外设置了宣传广告,属“无证无照”学科类培训机构,现场共有5名学生在接受学科类辅导。

处理结果:1.检查组当场对其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和拆除所有培训宣传广告;2.对机构负责人黄某某进行批评教育,向其宣讲有关法规政策,要求其妥善处理好相关善后适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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