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开展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自治区级平安校园”验收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盟市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专家初审、自治区检查组实地验收、自治区教育厅审定,现将第六批“自治区级平安校园”评定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23日至2023年8月29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邮箱等方式向自治区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471-2857042,邮箱:nmgjytxxaqglc@163.com。
高校(2所)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编辑:苏勤
校审:包革命 杨晓斌 郝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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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政务新媒体“内蒙古教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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