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函〔2025〕252号
各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印发的《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2个全国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积极加强心理健康知识科普宣传,培育学生正面积极心态,增强学生心理韧性,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学生心理健康的良好氛围,现将职业学校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月活动的具体安排和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培育积极心态 增强心理韧性
二、活动时间
2025年5月
三、工作要求
坚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切实把心理健康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强化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坚持学校社医协同,健全校长、班主任、心理健康教师协同发力的校内工作体系,推动职业学校优化提升心理健康工作方案,完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按规定配齐建强心理健康工作队伍,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建立“一生一策”心理健康档案,建立心理健康监测预警机制,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有效提升学生心理健康素养和水平。
四、工作安排
(一)加强教育引导,丰富宣教形式。各校要按规定开设心理健康相关课程,结合职业学校学生年龄阶段、思想状况、职业发展诉求等,增强教学针对性,帮助其掌握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树立自助、求助意识,理性面对挫折困难。按照《关于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优化提升北京高校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行动方案(2023—2025年)》有关要求,市级层面将召开职业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会,举办市级名班主任工作室主题活动,组织开展职业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培训和督导调研等,提高职业学校教师健康素养和服务学生身心健康的能力。在宣传教育月期间,各职业学校要聚焦五育融合、同伴和师生关系、亲子互动等主题,面向全体学生,结合实际至少开展一次突出趣味性、参与性的心理健康宣教活动,形式不限。
(二)加强家校协同,提升育人能力。各校要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体制机制,将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健全制度体系,强化学校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心理健康教师、班主任、辅导员的工作责任,全员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建立家校常态化沟通机制,通过组织家长会、家长学校、家长课堂、亲子运动会、家庭教育指导活动等方式,与家长及时沟通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向家长普及心理健康知识,重视学生心理健康,协同做好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在宣传教育月期间,各职业学校要面向学生家长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性强的心理健康知识宣讲,引导家长树立科学的养育观念,尊重孩子心理发展规律,用充满爱的亲子关系助力孩子发展。
(三)加强科学监测干预,优化心理服务全链条。中等职业学校每学年面向学生至少开展一次心理健康测评,高职院校每年应在新生入校后适时开展心理健康测评,鼓励有条件的高职院校合理增加测评频次和范围,科学分析、合理应用测评结果,分类制定心理健康教育方案,注重测评数据安全保护机制,防止信息泄露。各校要建立健全学生心理危机筛查预警干预工作机制,加强异常苗头感知,做到早发现早干预,建立重点关注台账,加强追踪管理,对不同情况的学生进行精准帮扶;发挥好学校心理咨询中心、心理辅导室、心理咨询平台作用,通过个体咨询、团体辅导、电话咨询、网络咨询等形式,向学生提供经常、及时、有效的心理健康咨询与指导服务,对咨询中发现的重要异常情况及时响应。
(四)加强组织保障,夯实宣传教育支撑体系。各校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同配合,提升心理健康宣教效果,提高全员教师心理健康教育能力,充分发挥心理健康教师专业作用,带动教师群体增强心理健康教育意识与技能。加强学校心理健康辅导机构建设,让心理服务资源精准覆盖到每个班级、每名学生。各校要深入挖掘本校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的典型经验和优秀案例,总结各类形式的特色实践,形成可复制的学生心理成长经验,供更多学校参考借鉴。
各职业学校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月活动,认真总结成效和经验,填写《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月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并于2025年6月1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jw_zcc@jw.beijing.gov.cn。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5年5月15日
(联系人:李晓蕾;联系电话:5553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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