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各地高度重视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专项工作

全省各地高度重视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专项工作

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湖   南   省   教   育  厅
   办公室编             2022年 7月 20日


编者按:全省各地高度重视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专项工作,迅速行动,加快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近日,长沙市、益阳市、郴州市、衡阳市衡东县、常德市汉寿县在全省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专项工作调度会上作了交流发言,现摘取上述市县的做法予以推介。

长沙市:稳慎有序 精准施策

全面推进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

    长沙市坚持把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作为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实施强省会战略的有力举措,纳入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克服学位调整任务重、资金筹措压力大、风险隐患点较多等难题,取得了初步工作成效。目前,全市新增公办学位1.4万个,工作进度完成率达76.84%

多措并举,坚持总体调控目标不放松。一是加快学位建设十四五期间全市规划建设义务教育学校125所以上,今年铺排35所,纳入市委五个十大工程建设,可扩充公办学位5.9万个,目前30所学校完成主体工程。二是推进转设改制。有序推进5所公有主体举办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转公,目前已有2所学校基本完成转设,其余3所学校正在加快办理有关手续,5所学校全面转公后将新增1.57万个公办学位。三是全额购买服务。指导长沙县、宁乡市在核算办学成本的基础上,以全省最高购买标准制定全额购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的方案,最大程度满足学生家长对优质义务教育的需求,两地计划购买民办学位近6000个。四是科学调减计划。根据县市区实际,逐个下达控规比例任务,根据各校办学规模逐校科学调减秋季招生计划,今年全市调减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近2000个。

    审慎推进,坚持平稳改革目标不动摇。一是科学防范风险。联合中南大学社会稳定风险研究评估中心,深入开展专项调研,形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同时,指导各县市区和相关学校按照一地一策、一校一案做好风险分析和评估,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二是稳定师资队伍。明确七个一批配备方式,在定向招聘、合同聘用等方面取得政策突破,充分考虑民转公学校各类教职工实际情况,最大程度进行妥善安置。三是注重多维防控。对于规范治理过程中发现的可能引发较大舆情或不稳定因素情况,通过专项审计、实地督导、集中约谈等方式,强化行政干预,将管理关口前移,多维度指导督促民办学校防范和化解风险。

彰显担当,坚持创先争优目标不落后。一是强化政府责任。要求县市区政府坚决不能把民办教育看作民营经济,当作招商引资的砝码,履行好义务教育法定职责,坚决推进规范民办义务教育。二是设置奖补经费。中央、省级财政奖补资金全额拨付至有关县市区和学校,确保专款专用。在市级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中,专门设置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奖,对招生计划调减任务较重的民办学校,每所奖补100万元左右。三是树立先进典型。积极推介典型经验,开福区、雨花区在全省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专项工作中期推进会作经验交流发言;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省教育厅印发《湖南教育快讯》(第36期)专题推介湘一青竹湖学校转设公办学校经验做法。


益阳市:多措并举齐发力 加快推进促提升

2021年以来,益阳市将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专项工作作为全市教育工作的头等大事,严格对标中央、省委工作要求,盯紧目标、扛牢责任,各项任务如期推进。目前,全市3所“公参民”学校全部转公,1151名公办在编教师全员清退到位,新增公办学位19324个,完成率达106.9%,超额完成任务。

高位推动,齐抓共管。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专项工作,市委书记、市长多次专题调度,并召开专题会议2次,提出10条具体推进措施。出台市级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步骤和工作措施。成立高规格专项工作专班,明确职责、理清任务、压实责任,形成党委政府统筹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将专项工作纳入区县(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内容和2022年度市对区县(市)年度绩效考核内容,推动各区县(市)履职尽责、上下联动,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全程督导,稳步推进。强化问题督导、定期跟踪调度,建立“一天一碰头、一周一调度、半月一通报”工作机制,倒逼责任落实、作风改进和工作提质。在全市范围内组建23个“包点驻校”工作组,及时协调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纪检监察机关全程参与现场监督,对政治意识不强、工作落实不力、工作作风松散的2所学校发出督办函,责令限时整改。加大风险研判和舆情处置,制定应急预案,消除举办者、教师、学生及家长顾虑,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和大局整体稳定,工作推进期间全市未发生一起上访事件、未引发重大舆情。

精准发力,全力攻坚。市、县两级财政克服重重困难,拿出真金白银13.66亿元用于推进专项工作,新建、改扩建公办学校10所,租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场地6个,整体收购民办学校1所,公办义务教育在校生占比超过 95%。市级领导深入工作任务较重的区县(市)进行专项调度指导,现场逐项审核,集中敲定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党的领导,实现向民办学校派驻党组织书记和党建指导员“两个全覆盖”,确保办学方向正确、办学行为规范、办学局面稳定。

下一步,全市将进一步提高站位、夯实基础、强化保障,确保推进专项工作有力有效。一是多渠道筹措资金。在统筹分配中央、省市各类奖补资金时,重点支持专项工作。二是多举措安置教师。最大可能增加编制数量,按照“五个一批”要求加大外聘教师安置力度。三是多部门协同联动。强化党委、政府牵头抓总能力,推动各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四是多手段联合管控。开展社会维稳风险评估,加强人员稳控,主动化解矛盾,强化舆情管控,积极回应各方关切,做到平稳安定。五是多途径规范办学。健全民办学校教育教学常态化监管机制,实现教育教学、教师培训和课程教材管理同部署同要求。继续强化对现有民办学校的资金监管力度。六是多方面稳慎推进。强化各区县(市)主体责任,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改,确保秋季开学顺利、教师队伍稳定、学生精神饱满、教学秩序井然。


郴州市:切实做到“三个强化” 全力推进专项工作

今年以来,郴州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及省教育厅工作要求,切实做到“三个强化”,全力推动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专项工作有力有序落地见效。

强化组织领导,扛牢政治责任。一是高位研究部署。市委常委会先后3次专题研究部署,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先后4次召开部署推进会,市委书记吴巨培,市委副书记、代市长阚保勇等市领导靠前指挥,带头研究部署督导。二是高效统筹力量。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工作专班,出台了实施方案,明确了25个职能部门职责,各县市区全部落实“一县一案”“一校一策”“一县一专班”“一校一专班”制度,建立了市领导包县、县领导包校的工作机制,形成了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全面发力的工作格局。三是高频调度推进。市委、市政府建立了“十大重点工作”日常调度督导机制,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每月调度专项工作进展情况。四是高压考核督导。实行一月一考核一通报,并将工作考核督查情况纳入真抓实干激励措施考核的加减分依据。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先后组织考核4次,约谈5次,下发问题督办函15份,强力推动工作落实。

强化工作措施,落实重点任务。一是全力推进公办学位建设。紧扣省定31485个学位的任务,全力落实“五个一批”措施。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学位建设投资70258万元;累计新增公办义务教育学位26192个,完成率达83.2%。二是全力推进民办学校党组织建设。55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已全部设立党支部或联合支部,民办学校已建党组织完成率、党建工作内容进学校章程完成率、党组织书记进决策机构完成率均达到100%。三是全力推进“公参民”学校治理。4所“公参民”学校全部完成“公参民”治理任务,2所民办学校已成功转为公办。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公办在编教师475名,6月30日前已经全部完成清退手续办理并返回公办学校四是全力推进民办高中教育规范发展。出台约束激励措施,增加民办高中招生计划,确保民办教育资源不浪费、不闲置。5月份,新增民办高中计划8000个,成功转设民办普通高中3所。

强化风险防范,确保大局稳定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做实做细民办教育举办者思想工作,积极引导民办学校积极转型、转办引导学生引流、分流、回流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实施集团化办学,全市已组建15个教育集团,提升公办学校办学水平,有效消除家长和学生顾虑,防范化解安全稳定风险二是加强应急处突。逐县、逐校落实稳定风险评估,建立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制定完善维稳应急预案。三是加强舆情监测。加大对涉规范民办义务教育相关舆情监测力度,及时稳妥处置化解舆情风险。目前,郴州专项工作推进平稳有序,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衡东县:“三强”“三重”“三增”

推进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

衡东县共有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7所,在校学生15789人,占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20.8%,要完成县域内公办义务教育学位占比95%以上的任务,至少要增加公办义务教育学位11932个。目前,一所民办学校已转为公办学校,一所民办学校已转设为民办高中,两所民办学校已暂停招生;已通过租赁民办学校场地办学、公办学校改扩建和签订政府购买学位协议等措施共增加公办学位12772个。此外,正在与一所民办学校举办者进行回购洽谈,争取在8月中旬完成回购工作,预计可再增加公办学位2000个。

突出“三强”,确保工作推进有力。一是强力推动,高位统筹落实。县委书记、县长亲自挂帅,先后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确定通过改扩建公办学校、租赁民办学校场地办学、回购民办学校、购买学位兜底等方式来增加公办义务教育学位。二是强化责任,挂图推动落实。出台《衡东县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列出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实行挂图作战,明确每个月的工作任务和完成任务的时间节点,责任到单位到人。三是强盯进度,专人推动落实。成立一校一专班,专人进驻相关学校,盯紧目标任务,落实各项措施,抢抓工作进度,确保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突出“三重”,确保工作推进有序。一是重测算,做到决策有依据。对全县近十年的人口出生情况、近六年学生人数、购买学位所需经费、回购民办学校财政所需经费等情况进行了认真测算,对民办学校三年来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为县委、县政府的正确决策提供了依据。二是重研判,确保风险有预防。聘请专业风险评估机构,开展风险评估,研判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对每一所学校、每一个层面、每一块工作存在的风险点进行提前预判、提前预防、提前化解。三是重推演,力求实操无盲点。4所民办学校、3所改扩建公办学校在入学招生、师资配备等方面存在的矛盾和风险点进行推演,制定应急预案,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突出“三增”,确保工作推进有效。一是全力增加公办学校学位。坚持一校一策共计增加公办学位12772个,分别是:通过对城区3所公办学校进行改扩建,增加公办义务教育学位1200个;租赁一所民办学校(育星小学)部分场地举办公办初中,增加公办义务教育学位800个;向民办学校购买义务教育学位10772个。二是适度增加师资队伍力量。通过招考一批、选调一批、临聘一批三种方式,用于补充扩容学校、回购学校师资,确保在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过程中师资队伍的适度增加和稳定。三是设法增加资金来源渠道。通过三种途径落实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资金,分别是:争取回购民办学校,增加上级专项经费;整合教育经费,重点倾斜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资金;由县财政兜底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资金缺额部分,预安排3000万元。


汉寿县:把好“四关” 高效稳妥

推进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

近年来,汉寿县坚决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坚持教育公益属性,全面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取得明显工作成效。目前,全县民办学校任教的公办教师131人,全部实现有序退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约6.2万个,占比达到98%以上;民办义务教育在校学生规模,占比由12.8%下降到2%

加强组织领导,把好“责任关”。坚持高位推动,成立县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分管教育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教育局等18个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并实行定期调度、定期督导、定期结账机制,倒逼责任落实。截至目前,已组织召开7次专题会议,摸清了生源分布、学位数量等底数,厘清了各部门职能职责,审定了《汉寿县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推进的路线图”“时间表,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效推动上级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加快学校收购,把好“治理关”。坚持依法依规、全程透明、广泛参与、规避风险的原则,对民办学校龙池实验中学进行了收购,并将收购信息向社会公示。收购完成后,民办学位减少了6254个,118名公办教师全部退出,开设1—9年级教学班136个,新增公办学位6800个,有效缓解了城区学位紧张问题,提升了教育质量。同时,在民办学校生源学校任教的13名公办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全部实现了有序退出。

加紧人员安置,把好“稳定关”。龙池实验中学现有校聘中小学教师291人,其他聘用人员325人。为确保龙池实验中学民转公稳定和谐,确定了三个不变的基本原则,即学校名称不变、行政干部职务不变、教职员工岗位不变;校聘教师待遇与城区学校代课教师持平,在假期生活补助等方面,予以适当倾斜;对学校勤管人员予以全盘接收,继续为学校师生服务。召开专题政策宣讲会,组建了驻校工作专班,负责宣讲收购政策,稳定了学校教职员工队伍。同时,每年拟投入2200万元,用于稳定校聘教职员工队伍。

    加大整合力度,把好“优化关”。为整合教育资源,优化城区学校布局,将龙池实验中学高中学生整体合并到县一中;将龙阳小学、沧浪小学的22个教学班整体合并到龙池实验中学小学部;将龙池实验中学2022年秋季学期招生计划纳入到全县统筹,按城区学校布点,严格实行划片招生,目前已划定具体招生区域和招生名额。同时,为应对民转公后可能产生的校聘教师流失问题,已拟定详实教师调配方案,确保学校开学后的正常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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