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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发布了《2021年福建省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质量监测结果报告》《2021年福建省普通高中教育体育与健康质量监测结果报告》《2021年福建省义务教育艺术教育质量监测结果报告》《2021年福建省义务教育语文、数学、科学质量监测结果报告》。
关于受理无法参加云南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退费的公告
2022年下半年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2023年1月7日—8日进行。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为确保考生权益,将对因考试兼报、疫情影响等原因不能如期参加此次面试的考生办理报名费退费。退费考生已通过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半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云南省2022年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
经云南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于2022年12月15日评审,杜德祥等305人通过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胡仁龙等3人通过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破格评审、李如青等19人通过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评审(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2年12月20日至26日止(5个工作日)。若有异议,可通过实名以书面材料形式向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反映。
云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为规范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编写、审核、选用等管理,确保培训材料的思想性、科学性、适宜性,有效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现将《云南省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政策解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办法(试行)》(教监管厅函〔2021〕6号),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科学技术厅、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云南省体育局联合印发了《云南省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全省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试点工作调度会在大理州召开
12月8日下午,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在大理召开全省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试点工作调度会。会议由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陈世波主持,省委基层党建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省委两新工委副书记卓颖宏出席并讲话。
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
教监管〔202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网信办、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委、局)、通信管理局、民政厅(局)、财政厅(局)、文化和旅游厅(局)、市场监管局(厅、委)、体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网信办、发展改革委、科技局、民政局、财政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市场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银保监局,中国证监会各派出机构、各交易所:
关于受理北京市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生申请退费和延长笔试有效期的公告
北京市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2023年1月7日至8日举行。受当前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影响,为最大限度维护考生权益,已完成缴费的考生因故无法如期参加考试的可申请退费和笔试有效期延长。具体受理安排如下:
市教委全力做好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
为推动 2022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的《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健全学生权益保护机制,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市教委高度重视,积极作为,与市高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部门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将贯彻落实《办法》、加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作为履行保护未成年人法定职责的重要方式,将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队伍打造成推动学校提高治理能力和水平、保护未成年学生合法权益的重要力量。
四川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将接受督导评估,不合格两年内不得担任校(园)长
川观新闻记者12月7日获悉,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印发《四川省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烟台市芝罘区: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
近年来,烟台市芝罘区牢牢把握优势教育资源,抢抓战略发展机遇,在烟台市率先启动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运用“五层级专家团队培训链”“‘N+创’整体实施推进链”“重特色课题研究推广链”“按节点精准督导评价链”智链驱动,形成“培训专家库、学习资源库、样本案例库”三维体系,达到“行政赋能体、学校融创体、教师层进体”联动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