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河(湖)长+校长”爱河护河行动的通知》要求,省教育厅在各州市教体局推荐的基础上,于12月5日组织专家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结果(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1月1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云南省教育厅德育处实名反映,并提供必要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
联 系 人:双 爽
联系电话:0871-65175183
附件:
1.2022年云南省美丽河湖绘画优秀作品
2.2022年云南省美丽河湖书法优秀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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