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教育系统多措并举推动学校法治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近年来,克拉玛依市教育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大力开展师生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切实提升教育系统依法治理效能,为办好人民满意的一流教育保驾护航。

(一)简政放权,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克拉玛依市教育局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的实施意见》,扩大和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将涉及学校9 个方面的30项权利下放到学校。同时,市委、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下放中小学办学自主权的实施意见》,进一步下放“学校用人自主权、薪酬分配和经费使用自主权”等权利,逐步实现了由“管理”向“服务”转变,激发中小学办学的活力。

(二)完善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加速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建立了推进章程建设和实施的工作机制,实现中小学、幼儿园“一校一章程”格局,“依章办学”成为学校依法规范办学和治校的自觉行为。在克拉玛依市第一中学等11所学校进行转型变革,实行“去行政化”管理模式,学校管理结构体现扁平化、分布式,使管理直接服务于一线教师和学生,调动了教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初步建立了多元主体参与学校治理的机制。

(三)健全完善教育行政权责清单制度。梳理教育行政6类20项权责清单,纳入政府服务网和政府公开平台。制定《克拉玛依市教育局内部控制规范手册》和《克拉玛依市教育局内部控制流程手册》,建立风险评估目标、机制和管理办法,强化对内部权力运行的制约。在25所中小学试点实施了学校管理权限清单制度,明确学校包括教育教学管理、师生管理、财务管理等权限,进一步增强学校依法规范自主办学的能力和水平。

(四)系统有序开展法治示范校创建。2017年,制定印发《“依法治校示范校”督导评估实施办法及指标体系》,全面实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和督导评估认定。到2021年,对全市中小学完成一轮督导评估认定,并对获得“依法治校示范校”的中小学进行命名表彰。2023年,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的安排部署,全面启动新一轮中小学“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

(五)大力推进教育法治化建设。制定印发全市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落实《克拉玛依市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聘任管理办法》,聘任法制副校长71人、法制辅导员35,全面提升教育领域依法治校能力水平。充分发挥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作用,全市中小学组织1200多名学生以开学集中教育、小学段研学、道德与法治实践课等形式开展专题教育活动,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再上新台阶。2022年,克拉玛依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被自治区教育厅评为“自治区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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