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综合改革新闻发布会上的答记者问

提问一:我省此次高考综合改革实施“3+1+2”模式。请问新高考改革与现行高考有哪些主要变化?(省招生考试院院长 高翔)

我省此次“3+1+2”的新高考模式是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新高考与现行高考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变化:

一是考试的组织形式发生变化,新高考增强了高考与高中学习的关联度。现行高考各科目都属于全国统一高考科目,均由教育部统一组织命题、考试。新高考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仍为全国统考;而物理、历史、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6个科目的组织形式,改变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为省统考,由省级自主命题、组织考试。

二是考试科目组合发生变化,新高考增加了考生的自主选择机会。现行高考模式有文科、理科2种固定组合。而新高考“3+1+2”模式将组合模式增加至12种,学生可以根据个人兴趣、特长和拟报考高校专业招生要求进行选择,有利于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三是招生录取方式发生变化,新高考对学生的考核评价更加多元。现行高考的招生录取方式依据全国统一高考成绩;改革后,普通高校实行“两依据一参考”招生录取方式,即依据全国统一高考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更加有利于高校科学选拔培养人才。

提问二:新高考改革给学生提供了更多的自主选择机会。相信很多学生和家长都比较关心选科问题,那么我们省将通过什么样的措施来帮助、引导学生合理选科?(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总督学 杨红琼)

2022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将于高二面临选科问题。我们将通过以下措施,引导学生合理选科。

一是制度保障。省教育厅将出台《普通高中选课走班工作的指导意见》,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也要陆续开展对学校选科工作的指导,学校要结合实际建立选科和选课走班的指导制度,建设选课走班所需要的教室和功能室,配备相应课程所需的教师,为学生提供充足的选择性必修课,满足学生选科需求。

二是技术保障。省教育厅通过建设统一的普通高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提供生涯规划、选科、选课走班、智能分班、课程编排、综合素质评价等技术保障,满足不同学校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需求,实现平台数据与新高考无缝对接、数据共享,服务好学校、学生、家长。

三是业务保障。分级分层开展对学校、学生和家长的培训,逐步建立一支专业的生涯规划指导队伍,开设学生发展指导课程,学科教学中渗透生涯规划的内容,帮助学生提高学生生涯规划能力和自主发展能力,理性选择学习科目和层次。

通过以上措施,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正确认识自我,更好适应高中学习生活,处理好个人兴趣特长与国家和社会需要的关系;指导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志向、学习优势和职业倾向,结合教育部《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在高一学年结束后,根据报考专业和未来发展,慎重、自主、理性选定选考科目。

提问三:我注意到,在这次高考综合改革中,有一项重要的制度设计,就是完善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制度。能否介绍一下这一制度的有关情况?(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 方贵荣)

根据我省高考综合改革总体安排,从今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要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下面我就如何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向各位做介绍。

一是进一步完善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的要求,研究制定新的评价指标体系,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5个方面。总的说来,通过指标体系完善,能够更加体现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要求,更好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二是进一步完善综合素质评价方式方法。就是依托云南省普通高中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中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模块,建立客观、真实、准确的信息记录监督和公示机制。通过学校、班级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导入系统,每学期一个学生形成一份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三年形成一个总体的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用学生学习过程的典型事实、例证,客观、全面描述每一个学生的学习表现和潜能特点。

三是进一步完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应用。一方面,中学根据每学期的评价档案信息,分析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优势、潜能与不足,引导学生发挥优势、弥补不足,积极开发潜能,努力把每一个学生培养成为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的时代新人。另一方面由高校制定评价办法,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信息进行评价,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用于高校招生,真正发挥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招生录取中的重要作用。 

提问四:实行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是本轮高考综合改革的一个重大举措。请问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与统一高考招生有什么联系和不同?(省招生考试院党委书记 杨春城)

高等职业教育担负着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任务。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是本轮高考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职教高考考试评价方式,加强对学生职业倾向和职业技能的考核。实行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既有利于高职院校按照职业教育的规律选拔和培养技能型人才,也有利于一部分学生尽早地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业教育。

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与统一高考招生都是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去年12月印发了《关于做好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工作意见》,强调普通本科和职业本科学士学位证书格式一致,在证书效用方面,两者价值等同,在就业、考研、考公等方面具有同样的效力。

二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考试时间不同。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安排在统一高考之前,在每年春季进行。

二是评价方式不同。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其中,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文化素质成绩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量化成绩,职业技能成绩使用全省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中职学校毕业生的文化素质成绩使用全省统一组织的文化基础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成绩使用全省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统一高考招生则是“两依据一参考”录取模式,就是依据全国统一高考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择优录取。

接下来,我们将印发《云南省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施方案》,对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进行安排,请媒体朋友及时关注。

原文链接:https://www.duolaoshi.com/3701.html,转载请注明出处。
0

评论0

显示验证码
没有账号?注册  忘记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