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 2025年职业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京教函〔2025〕221号各区教委,各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有关规定,大力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切实营造有利于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和包容社会环境,现将2025年职业教育宣传月活动的具体安排和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 第五届“丝路工匠”国际技能大赛的通知
京教函〔2025〕220号各区教委,各职业学校: 为持续深化“一带一路”倡议,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和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教育合作和人文交流,发挥国际技能竞赛在促进技能人才培养、推动职业技能培训和弘扬工匠精神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打造北京职业教育国际化品牌,提升首都职业教育国际影响力,市教委决定举办第五届“丝路工匠”国际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十二届师生法治教育优秀作品评选活动的通知
京教策〔2025〕8号各区委教育工委、区教委,燕山教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各直属单位: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举办第四十三届北京学生科技节的通知
京教函〔2025〕204号各区教委、科委(科信局)、科协,燕山教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十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京教函〔2025〕188号各区教委,燕山教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中等专业学校,各区国防动员办公室: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人员公示公告
经北京市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有关程序,确定李琳等5名同志为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拟录用公务员,现按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请向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干部处反映。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举办第四届“京彩大创”北京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京教函〔2025〕169号各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举办2025年北京市中华经典诵读工程系列活动暨教育部国家语委第七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北京市初赛的通知
京教语〔2025〕2号各区教委、语委,燕山教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高等学校及有关单位:
北京市2025年上半年第一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做好北京市2025年上半年第一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北京市贯彻〈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市教委召开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北京市监测结果解读会
3月25日下午,市教委通过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北京市监测结果解读会,邀请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反馈解读专家团队,对北京市2024年监测结果进行解读指导。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委副主任王攀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教委二级巡视员张凤华主持会议。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参加全国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现场展演的通知
京教函〔2025〕167号各区教委,燕山教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24〕4号)和全国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执委会《关于公布全国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艺术作品和改革创新优秀成果现场展演名单及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委将组织北京代表团赴长沙参加相关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的公示
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令第728号)第十六条要求,现将北京市教育委员会2024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公示如下: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公布北京市第二批特色高水平 骨干专业(群)和实训基地(工程师学院、 技术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 验收结果的通知
京教函〔2025〕90号各区教委,各有关职业院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开展北京市第二批特色高水平骨干专业(群)和实训基地(工程师学院、技术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京教职成〔2024〕6号)要求,经项目单位系统填报、专家集中评审、实地考察复核、市级部门综合评议,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