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兰山区:多措并举 规范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

临沂市兰山区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推进《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贯彻落实,以“制度规范、队伍建设、考评管理、课程建设”为抓手,规范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为兰山教育高质量发展赋能。

一、做好制度规范。

根据《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要求,兰山区在全省率先对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工作探索。2023年6月1日,兰山区教体局、兰山区人民法院、兰山区人民检察院 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兰山区司法局印发《兰山区法治副校长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建立完善提出需求、选聘、培训、考核、激励、退出等全链条管理模式,确保法治副校长聘到位、管得好、起作用。

二、加强队伍建设。

兰山区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部门组织精干力量建立法治副校长库,为全区166所中小学、5所中职学校配备了185名法治副校长(部分学校聘任多名法治副校长),其中聘请区人民法院45人,区人民检察院11人,区公安局106人,区司法局2人,实现了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法治副校长聘任工作全覆盖。兰山区法治教育“护航行动”213名讲师配合法治副校长为学校提供法治服务。区教体局牵头制定实施法治副校长培训方案和规划,对法治副校长开展任职培训、任期内培训,不断提升法治副校长队伍履职水平,提升依法治校能力。

三、优化考评管理。

2023年,制定法治副校长工作纪实表,学校根据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教育、参与学校学生权益保护、学生管理和教育、指导学校安全事故的调解协商、指导学校依法处理安全事故纠纷、制止侵害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指导实施教育惩戒等履职情况填写纪实表。同时建立法治副校长工作评价机制,兰山区法治副校长考评管理小组按照考评细则,每年定期对法治副校长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评议。对工作成绩突出的法治副校长,予以表彰、奖励,对履职不当、考评结果较差的法治副校长,由原派出单位改派人员,不断优化法治副校长队伍,确保工作开展更加有效。

四、规范课程建设。

根据学校需求,打造高质量课程体系。统一编写普法资料《我身边的法律》,在不同学段中统筹安排、层次递进;灵活授课内容,结合时间节点、学生需求,定制主题课程,开展防溺水、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预防青少年犯罪、预防性侵害、预防校园欺凌等主题法治宣讲,提高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法治副校长授课内容双重审核机制,派出机关、学校对授课内容进行审核。落实国家“双减”政策要求,将单一的法治课堂授课模式转变为多形式、多手段的法治实践教育,法治副校长通过“宪法晨读”“模拟法庭”“法庭参观”“学生进警营”等项目开展各具特色的法治教育课程,充分利用少年法庭、乡村学校少年宫、中小学生实践基地等实践场所有针对性地进行法治宣讲和授课,让法律知识、法治观念入脑入心。

依托法治副校长平台,全区法治副校长认真履职,积极指导和参与处理校园矛盾纠纷、指导学校安全事故的调解协商等100余次,累计为学校送上15000余节次法治课,30余万兰山学子受到专业的法治教育,兰山学子在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中成绩斐然,获知识竞赛全国决赛一等奖。兰山区教体局被省教育厅授予“学宪法 讲宪法”先进单位,被市教育局评为“全市法治教育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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