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振兴云南高等教育若干措施》政策解读二

《新时代振兴云南高等教育若干措施》政策解读二

重点增强五大能力,推动云南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

第一,强化人才培养提质能力,进一步筑牢思政育人阵地,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办好西南联合研究生院,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

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加强思政课课程建设。加强全国“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建设。持续办好“张桂梅思政大讲堂”,推出一批思政课教育教学创新研究成果。完善课程思政工作体系、教学体系和内容体系,使各类课程与思政课程同向同行。建设500门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500个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团队。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建设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建设国家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

推进本科高校书院制、导师制等育人模式改革,推动新师范和现代新型中医师承人才培养改革试点。不断扩大研究生招生规模,新增研究生招生计划向理工农医和师范等学科专业倾斜。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完善以创新能力培养为重点、科教融合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和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产教融合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积极推动有条件的高校参与国家工程硕士、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试点,探索“本硕博”连读等长周期人才培养模式。

充分挖掘利用西南联大宝贵资源,按照“部省合作、科教融合、集成创新、特色发展”的原则,由教育部和云南省共同推进,以云南大学为主,联合昆明理工大学、云南师范大学等省内高校和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开大学等教育部直属高校合作共建,以新模式、新机制建设西南联合研究生院。聘请合作共建高校、其他教育部直属高校、中科院等相关学科领域的高水平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授,采用“共建高校+云南高校”结对组成“双导师制”联合培养方式,进行研究生培养和前沿学术研究,培养传承西南联大精神、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面向世界学术前沿,具有历史责任感、志存高远的高层次时代新人。

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教学服务为重点,促进学校干部能力提升、工作作风转变,推动依法治校,提升高校管理服务工作水平。鼓励教师成为“大先生”,落实教授为本科生授课制度。支持高校与企事业单位共建教师教学培训基地,建立健全常态化教师教学培训体系。发扬学术民主。健全师德师风考核制度,把师德师风作为教师素质评价的第一标准。探索适合专业课程特点、利于促进学生成长成才的考试评价方式,完善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全面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管理,严把毕业出口关。

第二,强化科研创新提速能力,健全高校科技创新体系,打造哲学社会科学高地,促进科研成果转化。

推进完善省自然科学基金高校联合资助机制,支持高校积极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技项目。支持高校骨干力量承担“揭榜挂帅”制项目。支持有条件高校加快碳达峰碳中和、绿色铝硅材料、生物医药、生物种业、先进制造、数字经济、绿色食品等创新研究平台建设。支持高校积极牵头承担和深度融入大科学装置、国家级和云南实验室等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力争新增省部级以上科研创新平台15个。

推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结合。深入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整合马克思主义学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等研究力量,推出高质量成果。提升基础研究能力,争取更多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加强高等教育领域智库建设,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重大决策需求,力争打造1-2个国家高端智库建设试点培育单位或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

推动高校发挥自身优势特色,研究解决涉及产业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建立以成果转化为导向的科研绩效、奖励分配新体制,完善成果转化制度体系、管理体系和服务支撑体系,在高校建设一批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和基地,争取获批建设国家大学科技园、教育部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高校技术转移合同增长60%以上。推动优秀社科成果创造性转化,着力推出一批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体现时代特征、具有云南特点的哲学社会科学精品。

第三,强化对外交流合作能力,深化区域融合发展和国际交流合作。

落实《教育部 云南省人民政府推进云南教育振兴战略合作协议》,完善部省战略合作机制。深入推进新一轮省校合作,加强省校战略合作平台建设,建立“一对一”帮扶机制,强化“校对校、学科对学科、专业对专业”的合作内容。深度融入川渝教育圈,加快探索建立全方位、深层次、立体化的区域合作新机制。支持高校参与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探索建设具有国际水平的创新实验室和创新中心。

推动与南亚东南亚国家、区域性国际组织和教育机构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建成面向南亚东南亚区域辐射中心和人才培养基地,打造高等教育对外开放新高地。推动高校与南亚东南亚国家开展高水平人才联合培养和科学研究,鼓励开展与国外合作高校间学分互认、学位互授联授,鼓励校际交流合作向学科、专业、学术带头人延伸,加快培养区域国际化产业人才、高水平翻译人才、涉外法治人才等。支持高校建设国际合作实验室、国际技术转移中心、高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一带一路”学术交流平台和示范学院等。支持高校积极参与区域高等教育治理。推动高校完善来滇留学质量保障体系,提高来滇留学教育质量,做优“留学云南”品牌。

第四,强化教师队伍培优能力,加快培育高水平师资,深化教师评价改革,创新教师队伍管理。

瞄准前沿领域和关键技术,加大“高精尖缺”人才培养引进力度,着力打造一支数量充足、结构优化、高端引领,具有充足发展后劲和良好师德师风的高素质人才队伍。互聘教师可按规定或协议约定取得合法兼职报酬。督促民办高校按有关标准配强配齐专任教师,保持教师队伍稳定。

把教书育人作为高校人才评价的核心内容,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积极引导高校师生在乡村振兴、咨政建言、引领优秀网络文化等方面作出贡献。发挥考核评价导向作用,将研究生招生计划、科研经费、办公实验用房等关键资源向作出突出贡献的高层次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倾斜。

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实施师资博士后制度。支持高校用好“银龄讲学计划”,提升师资水平。支持科研人员在保证履行好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经所在单位同意兼职开展科研、专业课教学活动,可按规定或协议约定取得合法兼职报酬。推进高校教师“预聘、长聘”制。加强聘期和岗位管理,高校高层次人才在聘期内外流的,按照有关规定取消相应称号和经费支持。

第五,强化服务发展深耕能力,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与高校产教融合发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健全课堂教学、自主学习、结合实践、指导帮扶、文化引领融为一体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打造一批创新创业教育特色示范课程,增强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完善并落实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优化大学生创新创业环境,打造大学生创新创业品牌活动和资源平台。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训,每年支持立项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000项。

州(市)和高校要共同探索“城校共生”发展模式,形成产业和学科专业发展互促互进新机制。支持高校深化与州(市)政府、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等产学研协同合作。以“双高”建设行动为牵引,拓展校企合作形式和内容,推进高等职业教育产教深度融合,积极建设国家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聚焦云南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建立10个以上现代产业学院、智慧农业学院、公共卫生学院等。

继续深化教育部直属高校定点帮扶机制,拓展帮扶形式和内容。将省属高校学科专业、师资队伍和人才培养优势转化为乡村振兴新动力。依据类型、特点和所在区域,聚焦提升高原特色现代农业质量效益、乡村建设行动、山区综合开发和深化农村改革4大重点领域,统筹推进科学研究支撑行动、技术创新攻关行动、能力建设提升行动、人才培养提质行动、成果推广转化行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助力行动、国际合作提升行动。认真落实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依托教育部直属、省属师范院校定向培养优秀师资,助力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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