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完成2023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

      按照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5月24日至25日,陕西省顺利完成了2023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现场测试工作。
      本次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抽取全省10个样本县(区)(西安市莲湖区、灞桥区,宝鸡市陈仓区,铜川市耀州区,渭南市大荔县、富平县,延安市子长市,榆林市靖边县,安康市白河县,商洛市镇安县)开展德育、科学和劳动三个学科现场测试。5月26日,10个样本县(区)均按要求完成了测试数据上传、监测工具回邮、系统进度填报等工作,全省监测现场实施工作顺利完成。参加监测的样本校共有209所,参加测试学生5888名,参加网络问卷填答的校长209名、教师2400名。
      5月22日至25日,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派出10个省级视导组赴各样本县(区)实地视导和检查工作落实情况,确保监测实施工作安全有序。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专职副主任、省政府教育总督学王恒斌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对西安市灞桥区、商洛市镇安县进行监测过程视导巡查。
陕西省完成2023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
陕西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专职副主任、省政府教育总督学王恒斌(左一)在商洛市镇安县第二中学视导检查监测工作
 
      2023年1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发文对各省(区)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作出安排部署。陕西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高度重视,成立了省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精心谋划,统筹推进,狠抓落实。3月下旬,按照国家实施工作说明会要求,制定印发了《陕西省2023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了全省2023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视频部署会,对全省监测实施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各级加强组织领导,科学统筹推进,落实工作职责,确保监测工作安全顺利。4月13日,组织全省各级相关人员参加2023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现场测试工作程序与要求视频培训会,重点对测试前组织准备工作要点、现场测试工作流程、信息上报系统和网络测试系统操作进行培训说明。各样本县(区)、样本校按照有关要求,成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工作方案,严密组织测试工作人员培训,科学制定应急预案,有序推进监测实施工作。
      按照《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2021年修订版)》规定,国家义务教育监测对象为四年级、八年级学生,每年监测3门学科,每3年为1个监测周期,旨在客观反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质量、身心健康及其变化情况,深入分析影响义务教育质量的主要因素,为转变教育管理方式和改进学校教育教学提供参考,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推动义务教育质量和学生身心健康水平不断提升。
      2023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科目为德育、科学和劳动学科,主要对课程开设、条件保障、教师配备、学科教学、学校管理和区域管理等相关影响因素情况进行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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