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圆满完成2023年国家和省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推进教育评价改革走深走实,建立健全我省教育评估与质量监测体系,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5月20日—26日,我省组织开展了2023年国家和省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现场测试及网络问卷调查工作。

今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为德育、科学和劳动3个学科,省级监测为语文、英语、体育与健康3个学科;监测对象为2023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四年级和八年级学生及相关学科、年级教师等。主要监测相关学科领域的学习质量以及课程开设、条件保障、教师配备、学科教学、学校管理和区域管理等相关影响因素,同时监测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本次监测我省共抽取32个样本县(市、区,以下简称县)的647所义务教育学校和22588名学生参加学科质量监测;同时,抽取11414名有关学科教师、12983名学生家长及1200余名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县域教育管理人员参加了网络问卷调查。其中,在省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我省创新监测手段和方法,体育与健康学科的8个测试项目在全国首次全部使用智能化电子设备进行现场测试,测试成绩自动上传,通过大数据自动分析;英语首次全部开展在线听力和口语监测,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用数字化赋能学科监测,更加准确客观的反映有关学科义务教育质量状况。

为做好本次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省教育厅成立了由分管厅领导任组长,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监测工作领导小组。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筹规划、政策指导、监测组织和过程监督;山东教育社教育评估与质量监测中心具体负责监测工作的组织实施,研发监测平台和监测工具,组织省级培训,印制组织工作手册、现场操作手册、平台操作手册和视导员工作手册等。各样本县和样本校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要求,均成立了监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和实施办公室,制定了监测工作细则和应急预案,科学设置测试场地,明确职责、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规范实施,圆满完成了2023年国家和省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任务。

现场测试期间,教育部派出专家组,省级选派48名省市视导员分赴各样本县,对监测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现场测试情况进行实地监督和指导。

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是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和推进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举措。通过科学监测,客观反映义务教育学生学业质量和身心健康及其变化情况,深度分析影响教育质量的主要因素,以科学有效的监测数据和分析结果服务教育决策,推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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