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创新构建美育“四个三”评价机制

烟台市作为全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实验区,自2015年以来,以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研究为契机,不断深化学校美育评价改革,聚焦学校美育高质量发展,助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校美育评价研究成果先后荣获山东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2次、立项省级课题项目4项、荣获全国学校美育改革优秀案例一等奖5项,相继在山东省艺术测评工作现场会、全国艺术素质测评工作现场推进会、教育部学校美育座谈会上推广。今年3月,山东省学校美育评价改革座谈会在烟台市召开,省教育厅、省教科院及16地市教育局、教科院相关负责同志200余人参加会议,我市学校美育评价改革经验在全省推广。

一、过程评价“三优化”,学生全面发展。一是优化基础指标,夯实育人基础。优化教育部学生测评基础指标,梳理出参与课堂教学、完成课堂学习、参加社团活动、完成艺术学习等12个子项目。二是优化学业指标,提高教学质量。以教育部学生测评学业指标为基础,依据课标,根据年级优化梳理出72个二级指标,制定出台了《烟台市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义务教育段音乐、美术学科学业指标标准(试行)》,明确了音美学科年级教学质量目标和测评指标要求。三是优化发展指标,促进学生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将学生参与学校与社会团体联合举办的校内艺术特色社团活动情况定为校外艺术学习;把学生参加校级及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艺术比赛、展演作为艺术特长,确保评价指标全覆盖、无遗漏。同时增加“综合应用能力”测评指标,全面考察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

二、终结评价“三完善”,见成绩见素养。一是完善评价要求,探索推进量化统筹。坚持把评价改革作为全市美育发展的“关键一战”,自2022年开始,将初一新生艺术科目测试成绩纳入初中毕业成绩,后续完善推进,充分发挥评价的激励与推动作用。二是完善评价导向,关注学生素养养成。坚持以美育人评价导向,科学研究命题,杜绝应试化倾向,立足考察学生能力,关注学生艺术素养养成。三是完善评价结果运用,以评促教促学。评价的落脚点在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做好考试结果的分析运用,基于数据加强和改进课堂教学,以评促学、以评促教。

三、实施机制“三结合”,规范有序推进。一是记录、“人机对话”测试、笔试三种测评方法相结合。统筹运用记录、“人机对话”测试、笔试三种方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校美育评价,全方位考察学生艺术素质,提高学校美育质量。二是校级、县级、市级分层测评相结合。学校以自测为主,合理使用测评结果,科学评价教师;县市区以抽测为主,以评促教,实现县域内城乡艺术教育均衡发展;市级以监测为主,对全市艺术学科教学质量进行动态管理,重点关注市域艺术学科教学质量和学生艺术素质成长状况。三是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过程性测评为学校各学期自测,终结性测评为全市统一结业性测试,最终以学校自测成绩的50%和专项测试成绩的50%之和,作为2022级初一学生2026年毕业时艺术成绩纳入中考总成绩,实现过程与终结并重。

四、保障机制“三同步”,完善配套体系。一是同步强化政策引领。先后制定出台《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充分发挥市政府的宏观调控和行政推动作用,将学校美育工作从“软要求”变成“硬指标”。二是同步推进配套机制建设。实行音美课程刚性化管理制度,保障艺术课程开齐开足。建立艺术学科学区备课制度,实现区域内教学研究资源共享,缩小城乡差距。建立面向人人的市县校三级艺术展演机制,丰富学生艺术实践。建立市级质量监测机制,用详实的数据为美育决策和教育教学服务。三是同步推进艺术教师队伍建设。实施音美教师专项配备计划,配齐配足艺术教师。建立美育教师长效培训机制,建立了“教研、学习、实践”于一体的“艺术教师长效培训机制”。建立美育教师教学能力评比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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